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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工伤了,劳动者能得到些什么待遇?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8 2324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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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件频发,劳动者大多数都在"出工伤了能得到多少钱"有关的问题上存在疑问,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工伤保险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注意: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华律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停工留薪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7.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举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北京市为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各用人单位: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人民政府〔2011〕第242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有关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具体标准及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项目和具体标准支出,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支出标准。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

(一)工伤医疗费用:

1、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交通费;

(二)因工伤残费用: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生活护理费;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因工死亡费用: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

(五)工伤康复费用;

(六)配置辅助器具费用;

(七)工伤预防费;

(八)工伤保险储备金;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四、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如道路客运班车,火车硬座、硬卧和软卧、轮船三等舱位等)出行。因伤情特殊需要选择非普通交通方式的,需报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所需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按经办机构核定的天数在规定限额标准内的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按“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五、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

六、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的10%提取储备金,其滚存总额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30%时,不再提取。工伤保险储备金存入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用于重大、特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单独列支。储备金不足以支付时,先动用历年结余解决,当历年结余不足以支付时,由市财政垫付。

重大、特大事故是指用人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或者重伤八人及以上的事故。

七、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不得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九、由于国家出台新的项目标准或者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需要对本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标准进行调整的,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具体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十、本通知自《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第242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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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工伤认定标准
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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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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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2.工伤认定管辖 3.认定申请时限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5.受理或不予受理 6.证据的调查核实 7.工伤认定决定 8.送达与抄送 9.复议或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年。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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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认定工伤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上说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盖章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律上说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盖章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用人单位盖章,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也可以生效。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企业能不能随便辞退一个员工吗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企业能不能随便辞退一个员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不能随便辞退一个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只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赔偿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赔偿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尊敬的同事们,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如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员工在我们公司服务的具体年限来计费,对于每一年的服务期,都应该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来支付给员工。 不过若补偿期间超过了六个月却不足一年的话,会被视作是服务了一年并以此进行支付;如果仅仅服务了不满六个月的时间,则会给与半个月的工资金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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