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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3-04-14 8429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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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特殊工种究竟有哪些呢?我国相关文件对此是有详细规定的,大致上包括十多种作业,几十种具体的工作,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特殊工种有哪些的相关知识。

一、特殊工种有哪些

1、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2、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二、特殊工种目录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华律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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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规定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引用法条: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全文》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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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内可以无理由辞退员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试用期内可以无理由辞退员工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没有权利无端地辞退员工。 若劳动者有明显的过错或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不适合继续担任现有的职位,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相应地进行过错性辞退的。 但在此之前,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员工明确指出辞退原因,并提交详细的书面记录,同时为他们开具离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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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雅安工伤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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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雅安工伤怎么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法具体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或职工等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职工就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了。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如下: 1、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只能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而不能对一般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 相关员工保守单位的秘密,那么单位就要支付一定的补偿。 用人单位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劳动者已经履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输了官司能否申请破产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输了官司能否申请破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官司输了不一定能申请破产,应该分情况。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即公司官司即便是输了,但是公司有足够的资产去偿还因为输了官司所产生的债务的话,公司也是不能申请破产的,况且公司一旦申请破产,就不能回头了,辛辛苦苦设立起来、一起经营打拼的公司就要宣告消灭了。 公司输了官司无力赔偿申请破产,法律是允许的。 公司在输了官司以后出现无力赔偿的情形是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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