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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仲裁答辩书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14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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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面很多的案件有时候会根据案件的性质然后进行提交给当地的政府进行审理,有的是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审理,以下华律网小编就来针对该方面的知识进行系列的介绍;希望大家一起来了解仲裁的相关知识。大家一起明白如何书写该内容。

如何书写仲裁答辩书

(1)首部。应写明以下各项内容:

①标题。写明“仲裁答辩书”;

②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③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案由。简要写明对何人提出的何案件进行答辩。

(3)答辩意见。该部分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逐一进行答复,或承认其请求,或反驳其请求。对仲裁请求的反驳,既可从实体上,也可从程序上进行反驳。从实体上反驳,主要是指出对方法律行为的错误以及对方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中的不实之处;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引述有关法律依据,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性。从程序上反驳,主要是写明申请人不能提起仲裁的理由。如仲裁协议无效或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等。

(4)尾部。写明送致的仲裁委员会的全称,在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的姓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要写明其全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注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由国家另行规定,也就是说解决这类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因此只能另作规定予以调整。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关于仲裁答辩书如何书写的相关知识的介绍,我们明白该知识的内容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以及一定的要求进行书写,以及有些案件是不允许进行仲裁,希望大家明白这方面的内容是做什么样的规定。明白法律上面都有哪些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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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仲裁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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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能不能随便辞退一个员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不能随便辞退一个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只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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