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拖欠工资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8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当前社会中,劳动者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拖欠工资怎样申请劳动仲裁?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拖欠工资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应当在法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并提交相关材料。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的规定如上。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吗
拖欠工资可以仲裁吗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申请仲裁
引用法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特邀律师:
祝辉良律师团队 18911970802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公司上市等非诉方面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业务领域:经济劳动纠纷、公司法务、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等公司业务。毕业院校: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活动:祝辉良律师系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工伤认定吗

    2024-05-181312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若给相对人带来了任何形式的损失,引起损失的一方都应对此负有赔偿责任,其中赔偿数额应等同于实际因违约导致的财产损失总额。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更换仲裁员吗

    2024-05-171488 人看过

    若审定确实有依归的法定情況存在,他们自然会依法进行仲裁员的调整。关于变更仲裁员的细节条件与流程规范,可能随地区及具体案情的变化而有所区别。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建议向各地的劳动仲裁机关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精准的信息以及指导性策略。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男子劳动仲裁被驳回 扬言杀法官被行拘不敢露面

    2024-05-1529118 人看过

    老孙在劳动仲裁中被驳回后,因在法院的信访登记表上写下威胁法官的话而被行政拘留10天。具体来说,老孙在案件二审开庭当天,在信访登记表上写道:“如果不处理法官”,......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 申请劳动仲裁 今后不再掏腰包

    2024-05-1528823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相关政策,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改进。首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本身不需要自掏腰包,因......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在江苏是怎样采用劳动仲裁管辖原则的

    2024-05-15631 人看过

    在江苏,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主要遵循地域管辖和层级管辖的规定。具体来看:地域管辖:当事人在劳动人事争议发生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 若审定确实有依归的法定情況存在,他们自然会依法进行仲裁员的调整。关于变更仲裁员的细节条件与流程规范,可能随地区及具体案情的变化而有所区别。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建议向各地的劳动仲裁机关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更精准的信息以及指导性策略。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在劳动争议发生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即可。关于怎么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要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干了活老板不给钱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关于劳动仲裁后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报警的。老板逃匿,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恶意欠薪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关于老板跑路了报警是否有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仲裁庭审笔录可以复印,只要不涉及国家密秘、个人隐私的材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如果是公开审理的仲裁案件,仲裁庭审笔录应该是可以查阅的。关于劳动仲裁庭审笔录是否可以复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一般不是向法院上诉,而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如何上诉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死亡一人法人会不会被判刑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死亡一人法人会不会被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因工伤死亡1人,如果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会被判刑。 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地发生事故死亡应该怎样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地发生事故死亡应该怎样处理 工地发生事故致员工死亡的,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分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前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我该怎么办

任浩浴律师48分钟前回复:

你好 之前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可以更好的给你分析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