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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需要每天去公司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2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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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班时,如果出现了一些劳动力受损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公司要求待岗的,那么员工在待岗期间是否还需要每一天到公司报到?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待岗需要每天去公司吗

待岗期间不需要按照公司的上下班时间签到,上班时间不是必须在公司,但如果公司有需要,要及时到岗。

待岗一般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使得部分职工暂时没有工作可作,等待公司恢复生产再到岗。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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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要安排培训;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因生产计划变化、机构变动、技术升级以及其他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职工不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也不能安排新岗位工作等情形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

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些人认为,职工待岗的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其依据是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2条中规定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或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杯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待岗的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每一天到公司上下班签到的,因为上班时间并不是在公司,如果公司需要员工恢复职位工作了,这个时候要及时到岗,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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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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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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