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关系 > 事实劳动关系 > 公司拖欠工资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仲裁吗

公司拖欠工资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仲裁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29 16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不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仲裁维权,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先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上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有争议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并且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被拖欠工资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也不受限制,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资料对员工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维权依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仲裁吗?

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前提条件的,并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拖欠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不受限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公司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因公司拖欠工资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格式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特邀律师:
祝辉良律师团队 18911970802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公司上市等非诉方面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业务领域:经济劳动纠纷、公司法务、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等公司业务。毕业院校: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活动:祝辉良律师系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裁审关系改造之我见

    2024-05-1529425 人看过

    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裁审关系的改造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以期达到更加公正、高效的裁审衔接。当前的劳......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 农民工意外死亡最少获赔额为多少

    2024-05-1534737 人看过

    农民工意外死亡的最少获赔额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来说: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2024-05-1552860 人看过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双方主体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力的提供者应当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应......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工伤事故调解与实际不符的还能起诉吗

    2024-05-151468 人看过

    如果工伤事故调解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确实有权利提起诉讼。具体来说,如果调解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并且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补偿办法

    2024-05-1529195 人看过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补偿办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劳动关系的成立条件、证据要求以及解除或终止时的经济补偿。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 员工参加周末培训如培训具有强制性、公司要求必须参加,员工为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提供劳动,则应当认定为加班;如培训为自主参加、且目的仅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则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关于员工参加周末培训是否算加班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没事做放假不给底薪是不合法的行为,这属于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生活费用,而不是不给底薪。关于公司没事做放假不给底薪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不交公积金,会被责令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关于公司不交公积金该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肇事者酒驾撞人的,应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关于酒驾撞人怎么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需要做劳动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关于哪些时候需要做劳动鉴定找哪个部门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无过失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关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与补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用休息日的假期补是不可以的。用人单位至少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三倍工资,且不能用补休来代替;只有在休息日加班后才能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 关于节假日上班,用假期补是否可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死亡一人法人会不会被判刑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死亡一人法人会不会被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因工伤死亡1人,如果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会被判刑。 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地发生事故死亡应该怎样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地发生事故死亡应该怎样处理 工地发生事故致员工死亡的,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分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前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我该怎么办

任浩浴律师48分钟前回复:

你好 之前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可以更好的给你分析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