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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前的工资如何发放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16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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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前为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工伤认定下来前的工资如何发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下来前的工资如何发放

1、工伤认定下来前为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结果多久能下来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综上所述,职工遇到安全事故受伤,要先做工伤认定然后再鉴定。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过程,大致一个月出结果。在结果出来之前,单位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评上工伤,在停工期间,按照原来工资补发,并将之前拖欠的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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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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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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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是否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 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那么此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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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拖欠工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登记立案。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 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并载明: 1、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处理结论; 5、处理决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 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8、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未签劳动合同依法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依法受法律保护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该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但是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容易引发纠纷,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而被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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