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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快速计算表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493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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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那么工伤赔偿怎样计算,华律小编带你看看。

工伤赔偿快速计算表内容有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以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以90%

2、二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以85%

3、三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以80%

4、四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以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以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以16个月

(二)伤残津贴(用人单位)

1、五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以70%

2、六级伤残津贴等于本人工资乘以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注: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1、五级伤残等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8个月

2、六级伤残等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6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

1、五级伤残等于本人工资乘以40个月

2、六级伤残等于本人工资乘以30个月

三、工亡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基金)

1、丧葬补助金等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于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等于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乘以40%,

其他亲属等于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乘以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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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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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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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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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是否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 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那么此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拖欠工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拖欠工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登记立案。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 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 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并载明: 1、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处理结论; 5、处理决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 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8、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未签劳动合同依法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依法受法律保护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该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但是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容易引发纠纷,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而被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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