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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死亡事故工伤怎么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17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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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死亡事故工伤由其用人单位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申报,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死亡赔偿都由用人单位赔。关于中暑死亡事故工伤怎么报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中暑死亡事故工伤怎么报

1.中暑死亡事故工伤由其用人单位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申报,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死亡赔偿都由用人单位赔。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属于上下班合理路线的路途中,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必须属于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负全责以及主要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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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在工地中暑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
中暑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
中暑死亡视为工伤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
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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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公司上市等非诉方面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业务领域:经济劳动纠纷、公司法务、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等公司业务。毕业院校: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活动:祝辉良律师系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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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决定辞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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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在决定辞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事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者在决定辞职时需要关注的几个事项 尊敬的读者, 在此提醒您在合同解除之际关注日期问题; 若遭遇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您的权益,您有权即时提出辞职; 若由于个人行为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同样需要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时限,以上两种情况皆无需遵循三十日通知期的规定。 当您准备离职之际,务必注重工作交接事宜,一般而言需填写相关交接清单; 而企业则应于员工离开当天,结算所有与之相关的确切费用。 最后,员工在办理离职之时,企业亦有义务提供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公司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原合同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原合同效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原合同效力 在公司完成了名称更改之后,原先签署的合约依然具有合法效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只要合同在生效以后,除非有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由个人或组织的姓名、名称发生变化或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执行的人员更换为理由,避免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 因此,即使公司进行了名义上的更改,原有合同仍然应当被视为有效并继续履行。 ,为了防止因为公司变更可能导致的纠纷和误解,我们强烈建议您与相关方重新签署一份合约。

孕妇解聘 双倍和三期都赔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孕妇解聘 双倍和三期都赔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辞退孕妇不需要赔偿三期工资,但是有双倍赔偿。 一般都是会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进行支付,一般给予劳动者的赔偿是每工作一年就会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没有满一年但满了半年以上也会按二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若有正当理由需要辞退孕妇的,也可以辞退,但是应当支付相应补偿金的情形,必须支付到位。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有何法律后果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有何法律后果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六级工伤赔偿最长时间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六级工伤赔偿最长时间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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