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标准 > 上下班途中崴脚是否属于工伤

上下班途中崴脚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4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工伤的情形是比较多的,,那么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是属于工伤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上下班途中崴脚是否属于工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别方法

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之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通常采用该术语,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适用于普通事业单位职工,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仍然适用工伤。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多少
上下班工伤鉴定标准范围
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上班路上被电瓶车碰到算工伤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2024-04-301295 人看过

    上班路上被电动车碰到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医疗待遇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用等。关于上班路上被电瓶车碰到算工伤吗,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伤认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3103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2024-04-301275 人看过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关于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工伤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下班后去单位食堂就餐路上摔伤可以算工伤吗

    2024-04-30116 人看过

    下班后去单位食堂就餐路上摔伤不可以算工伤。前往食堂用餐并非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也非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其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所以不予认定为工伤。关于下班后去单位食堂就餐路上摔伤可以算工伤吗的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 未经指派自行外出采购受伤,算工伤吗

    2024-04-29171 人看过

    这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采购如果是因为工作需要那就属于工伤,如果只是去买点东西,那就不属于工伤。由于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关键因素,只要劳动者的受伤行为与履行职责相关,我们就可以认定其是由于工作原因所致伤害。关于未经指派自行外出采购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女生提供性服务时,意外怀孕了,算工伤吗

    2024-04-25148 人看过

    不算。《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是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前提是保护劳动者合法的权益。但是,该女生的行为很难认定为工伤。提供卖淫服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事人向他人提供卖淫服务过程中遭到伤害,就不应该认定为工伤。关于“女生提供性服务时,意外怀孕了,算工伤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淤青算轻微伤,在一般情况下是能构成拘留的。行为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淤青等轻微伤的,依法应处5-10日拘留,并处2-5百元罚款;情节符合较轻标准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百元以下罚款。关于淤青是否算轻微伤,是否能构成拘留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工伤认定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意大利文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自残和自杀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但是属于劳动者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关于自残和自杀是否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工伤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关于关于工伤认定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工伤认定时效能中断。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关于工伤认定时效是否可以中断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因工作感染冠状病毒一般不算工伤,但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属于医护人员等专业防疫人员感染冠状病毒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因工作感染冠状病毒是否算工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职工未经工伤认定一般不能主张赔偿权利,工伤认定是处理工伤劳动争议的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条件。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关于未经工伤认定能否主张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分钟前回复:

关于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当予以折抵数罪并罚时或者收监执行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工伤认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休一个月病假和几天病假有什么区别!!!谢谢

董彦君律师3分钟前回复:

一个月病假也给钱,就是基本生活费。几天病假就是扣几天工资

陈女士在某公司担任会计一职,怀孕前工作努力上进,怀孕后仿佛换了一个人, (3)什么时候才可以解除?

卢秋利律师4分钟前回复:

针对陈女士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公司解除与陈女士的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些法律,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懈怠、造成重大损失等,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陈女士怀孕后工作表现显著下滑,不仅经常迟到早退,还导致公司账目混乱,利用公司设备上网聊天,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2)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单方与陈女士解除合同。这些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由于陈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3)关于何时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当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原因等。同时,如果劳动者对此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陈女士是孕妇,但《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孕妇的保护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方面。然而,如果孕妇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与陈女士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在陈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但在此过程中,公司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要工资钱怎么要回来

王胜律师4分钟前回复:

你好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