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 > 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的概念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4 2723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集体合同的概念?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虽然都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但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这表现在:一是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工会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二是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与劳动者个人有关的具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的约定;集体合同的内容则是用人单位中劳动者整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的规定。三是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根据以上所提的知识,据此为常识,希望能让您能够有一定的警惕,对此多一份心眼,不会吃亏后伤心后悔。华律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的随时的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什么叫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效力有哪些
集体合同可以变更吗
引用法条:
[1]《集体合同规定》第二条
特邀律师:
祝辉良律师团队 18911970802

祝辉良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七年,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了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购买,公司上市等非诉方面的法律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业务领域:经济劳动纠纷、公司法务、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等公司业务。毕业院校: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活动:祝辉良律师系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详细>>

在线咨询
  •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2024-05-18119 人看过

    现行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在与雇员签署书面合同后才能开始岗位工作。若企业未能按照此法令执行,则构成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企业不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女性51岁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2024-05-17123 人看过

    若女性已年过五十周岁,那么将无法签署劳动合同,其原因在于此时该女性正处于法定退休年限,不再满足签订劳动合同所需的年龄条件。然而,倘若超龄女职工属于工人阶层,则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入职申请表算劳动合同吗

    2024-05-17141 人看过

    就职环境、安全设备以及职业危害控制措施亦应列于合同附件中。除此以外,所有适用于此类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也应如数列出,以便维护雇佣双方的合法权益与义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2024-05-17137 人看过

    若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后未能与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需做出相应的补偿和赔偿。具体来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需自约定的用工之日起,至满一年之间的任何一天,均应与该员工签署完备的书面劳动合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

    2024-05-16167 人看过

    用人单位自雇佣员工之日起便已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有义务按照规定与该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条所述,用人单位最晚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入职健康证在当地医院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健康证。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了劳动者具备就业的健康素质。关于入职健康证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开头写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中间写好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后签字盖章并附上日期。关于劳动就业合同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关于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能否要求重新签订或者续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签了协议没入职,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想去了,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于签了协议没入职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入职前协议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入职前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入职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在入职前发现怀孕了,单位一般不会因此而予以辞退,但怀孕的女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会被辞退: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其他。关于入职前发现怀孕了怎么办是不是会被辞退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一、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 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合同解除的前置环节。 很多国家的劳动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合同关系以前,要经过一些必要的环节: (1)对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除警告等; (2)征求工会或有关职工的意见;向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报告并经批准; 2.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或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 合同的解除一般要由双方当事人就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等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一方决定的解除也要由决定方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3.合同解除的后置环节。 合同当事人就合同解除签订协议或发出通知后,依法还要经过以下的特定环节: ①工会出面。 工会有权对有关合同的解除发表自己的意见,合同解除方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应当认真研究和对待工会的意见; ②争议处理。 若因合同解决出现争议,还需经过调节、仲裁、诉讼或其他的办法来加以处理; ③备案。 合同的基础还要由企业报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备案。

请问误工费怎么计算

徐婧妍律师12分钟前回复:

你好方便电话沟通么了解案件情况

遣散费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遣散费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遣散费指用人单位倒闭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拿到毕业证对面给我发了正式的offer 如果对面毁约要赔偿吗

孙赫律师14分钟前回复:

你好,我擅长这方面的纠纷,可以向我下单咨询。

伤残鉴定

吴婵律师16分钟前回复:

你好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