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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怎样具体管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7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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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我国新推出的,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能顺利支付。而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一定的比例存储,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支付工资时使用,那么工资保证金如何具体管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资保证金怎样具体管理

工资保证时金由市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五条 工资保证金制度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实施具体管理的地市级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应的行政区,以下统称“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

同一工程地理位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发生管辖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商同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二、农民工讨要工资需要什么材料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普遍。在此情况下,建议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讨薪,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4、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工资保证金制度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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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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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戒毒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员工在戒毒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员工在戒毒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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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第一天辞职可以立马走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试用期第一天辞职不可以马上走,法律上规定试用期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辞职,并且用人单位也不能随便的进行扣克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具体情况下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来进行处理。

什么情况可以停薪留职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情况可以停薪留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 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 2、一般“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 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劳动法公司倒闭如何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法公司倒闭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倒闭,劳动合同终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双倍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职责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有限制,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农民工未签合同受工伤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农民工未签合同受工伤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后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5、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7、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受工伤之后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再向用人单位索赔。 交纳过工伤保险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应该由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以外的项目,需要由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与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后的所有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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