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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在定州,现在在石家庄上班,如医疗保险必需得交够一年养老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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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VIEWLIST}   医疗保险金一般分为:住院医疗、意外医疗。即因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或因意外伤害住院赔付保险金。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下月1日起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待遇、规定的其他医疗待遇以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自付。参保人为保健对象的,其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的解决渠道,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交月的下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部分除外,可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另外,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基本医疗费用补助。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横向”社会共济保障和“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的长处,也有利于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容易为广大职工接受。这种医疗保险模式,符合中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VIEWLIST}
    1、医疗保险女职工缴费满20年,男职工缴费满25年,就不用缴纳了。
    2、养老保险98年7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缴费满10年,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的15年。
    3、符合以上两个条件达到退休年,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
    4、至于失业保险,如果准备失业,那么缴费满1年以上就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缴费满20年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5、但是养老保险是缴费的年限越长,缴费的基数越高;那么等达到退休年龄后,本人的养老金也相应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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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8 17:25:00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 2019/08/22 18:13:00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 2020/05/08 17:38:00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赔偿项目包括: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2019/08/22 14:57:00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劳动者遭遇工伤时给予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每个企业都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避免意外的发生。那么,单位如何给员工买工伤保险?

  • 从雇佣生效日起至离职之日若超过六个月之期,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按照一个月的平均薪资计算;换言之,即需发放相当于两倍工资数额的赔偿金。首先,如公司无正当理由而解雇员工,则此举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若贵司未能按照国家法规为员工投保社会保险,那将是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工作人员参保社会保险,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类型。如果贵司不能自觉履行此法定义务,那么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很可能会进一步侵害到员工既有的权益。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款,用人单位未能够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必将会受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督办,限令其在期限内缴纳或予以补齐。自未进账之日起,还要按照日积月累的原则收取滞纳金;如果逾期仍未筹集资金完成支付,则会面对法定处罚。除此之外,假若是由于企业未能按时参保社保而引发员工遭受损失,企业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任何违反此项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均需遵守本法规条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之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其次,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首先,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其次,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最后,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与经济补偿的起算方法存在差异,即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再者,若该用工之日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即2008年1月1日前,此时也需要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尽管这似乎违背了法无溯及力的基本原则,然而法律就是如此规定,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追溯至超过劳动合同法生效日期的用工之日来计算;最后,用人单位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首先是协商解除,即由劳动者主动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四)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若用人单位的行径上升至违法之境地,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解来解决纠纷;其次,劳动者亦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往往是单位所属区域的劳动监察大队)。对于那些公司未能按期支付雇员薪酬的情况,员工有权及时终止劳务合同,并严正要求公司立刻发放拖欠的工资,同时还要支付拖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经济赔偿。劳动者还可以走法律程序,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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