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赔偿项目包括:1、住院伙食补助费。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3、医疗费。4、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劳动者遭遇工伤时给予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今,每个企业都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避免意外的发生。那么,单位如何给员工买工伤保险?
若劳动合约期满之后,员工选择不再续约,那么该份劳动合同将自然终止,无需进行解雇程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明确指出,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仍然有权力结束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在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更是详细地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则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关于工资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结算这一问题,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具有较强的临时属性及不稳定特性,所以在现行法规下并不被允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用工方式而言,计算其每小时应得薪酬的标准不应当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水平。同时,为了确保劳动者权益受到保障,非全日制用工获得的劳动补偿金的结算和支付周期原则上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针对员工因早退而引发的意外事故,倘若当事人并非负有主要责任,便可按照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工伤。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况均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首先,上下班过程中的途中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及住所在处、常居地址以及企业宿舍等合理路径上的上下班路程;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居所等合理路径的下班行程;最后,进行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各项活动,并且在合理的时间段和合理的路径上完成上下班的路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工伤鉴定的详细步骤包括:首先,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伤鉴定申请书以及提供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医疗诊断报告等必备资料。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该项申请之后,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展开对于意外伤害事件的真实性及严重性的全面调查核实工作。再者,如果经过调查核实确认申请人所报情况属实,则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作出认定为工伤的书面决定。最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书面方式通知到申请人本人,同时还需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给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至三年内,则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份。第三,若所签署的是三年及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可以延长到六个月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约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一项权利,但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也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劳动者试用3天后离职,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结清工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劳动者在刚去用人单位上班时,一般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这样用人单位可以检验劳动者是否适合这个岗位,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工作。那么6个月试用期合法吗?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6个月是否试用期合法根据《劳动
试用期内没有提前三天通知辞退的情形是合法的,在法律层面是受到认可的,没有多余的异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没有提前几天的明文规定,可以随时通过合法有效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存续关系,符合规定的应支付补偿金。关于试用期没有提前3天通知辞退合法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约定试用期。而试用期期限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为8个月,该约定无效。关于试用期八个月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否合法,要依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而定,三年以上的,约定三个月试用期就合法。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三个月试用期是否合法的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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