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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必读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5 2484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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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基本程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无限扩张与土地资源有限供应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因此,旧城改造已成为现今城市发展中的重要选择。而旧城改造就必然涉及大量的民居被拆迁。由于在旧城改造、新城开发中利益巨大,加之过去国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一时间违法占地、强制拆迁,违规建设乱象环生,严重侵害了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扰乱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同时也滋生了城市建设中的腐败行为,败坏了政府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与实行,对我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进行了必要的规范。为了帮助广大公民更好地理解这部法规,也为了依法监督地方政府和有关行政机关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依法行政,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基本程序整理归纳如下:

一、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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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原则。

(三)公平补偿原则。

(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

二、房屋征收的目的。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二)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三)建设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五)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到位的证明文件(财政部门或金融储蓄机构出具)。

四、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

(一)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

(二)市、县级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其中,因旧城区改建多数人不同意的,市、县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五、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市、县级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规定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涉及人数数量较多的,应经政府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四)被征收人对市、县级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取行政诉讼。

(五)市、县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六、拆迁调查。

(一)市、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七、征收补偿范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八、补偿价值的认定。

(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四)房屋征收部门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与其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五)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六)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七)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九、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由征收部门按双方协商或评估确定价值给予一资性货币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十、签订补偿协议。

(一)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一、补偿决定。

(一)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三)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补偿决定的强制执行

(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十三、房屋征收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二)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严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违者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六)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迪征地拆迁律师团李-刚、史*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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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黄冈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赔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主要的赔偿项目。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具体计算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此外,被征地农民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这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具体实施征地赔偿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农村鱼塘征收如何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农村鱼塘征收如何赔偿 1、在征收农村鱼塘若是需要进行赔偿,那么需要承担的是赔偿损失的责任。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淄博修建房子该如何给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淄博修建房子该如何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需要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给予被征收人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通常基于房屋的评估价值,可能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 2、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布在征收决定中。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安置费计算方法,您应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海南州拆迁该怎么计算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海南州拆迁该怎么计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房屋成新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 农民朋友们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来判断自己拿到的补偿是否合理,并签订好补偿安置协议,避免事后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或遇到强拆等不合理情况,农民朋友们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还可以及时拍照,录像等取证,以此为依据,更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阜阳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阜阳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这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旨在覆盖因拆迁而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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