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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税费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6 3716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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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缴纳的税费及其标准进行介绍,土地转让需要交纳多种税费,希望华律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转让税费有哪些

(1)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土地转让税费”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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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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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黄冈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赔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主要的赔偿项目。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具体计算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此外,被征地农民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这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具体实施征地赔偿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农村鱼塘征收如何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农村鱼塘征收如何赔偿 1、在征收农村鱼塘若是需要进行赔偿,那么需要承担的是赔偿损失的责任。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淄博修建房子该如何给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淄博修建房子该如何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需要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给予被征收人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通常基于房屋的评估价值,可能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 2、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布在征收决定中。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安置费计算方法,您应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海南州拆迁该怎么计算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海南州拆迁该怎么计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房屋成新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 农民朋友们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来判断自己拿到的补偿是否合理,并签订好补偿安置协议,避免事后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或遇到强拆等不合理情况,农民朋友们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还可以及时拍照,录像等取证,以此为依据,更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阜阳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阜阳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这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旨在覆盖因拆迁而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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