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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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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组织或者个人在出售土地的时候也会签订相关的土地转让合同,但是有的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说明了该土地转让合同是永久性的,可是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那这个永久性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那么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一、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

不是。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转让期限国合同的重要内容,合同必须具备该内容。合同中未提到这一内容,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转让方所合法拥有的使用期限。至于你所担心的这个期限届满后的问题,到那时,当然应当依据那时候的法律重新办理使用权手续。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哪些国有土地能转让

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限制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

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

第二种是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一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因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不补办出让手续。

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资料已经整理如上,大家可以知道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超过这个期限的肯定就无效,而且还不能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华律网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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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修建房子该如何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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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修建房子该如何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赔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主要的赔偿项目。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具体计算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此外,被征地农民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这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具体实施征地赔偿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牡丹江改造房屋该怎样给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牡丹江改造房屋该怎样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补偿的核心部分,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2、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补偿项目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些补助和奖励旨在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进行法律维权。

平凉改造房屋怎么样给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平凉改造房屋怎么样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作价后的货币补偿。 这部分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 1 搬迁费用:包括搬家费、设备迁移费等,这些费用也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2 临时安置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无法正常居住的情况,拆迁方应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弥补被拆迁人的临时居住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拆迁导致了被拆迁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拆迁方应对此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他相关补助和奖励:这可能包括提前签约的奖励、过渡期的生活补助等,具体的补助和奖励措施应由当地的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来决定。 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时,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方直接将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让他们自行购房。 而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用新的建筑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旧房进行交换。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确定。 因此,了解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河南省针对土地承包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乡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有责任为广大农民提供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样本,并且要保证对全乡镇土地流转状况进行全面且完备的档案整理工作,确保所有纪录清晰明了,便于检索查阅,确保档案保存环境安全可靠, 同时也要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关于互换、转让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乡镇政府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县(市、区)及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区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疑难杂症,采取补偿性措施予以调解和仲裁; 同时,为了实现高效运作,这类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置在同级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对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的监督力度,如若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流转土地行为,都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从而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应尊重法律、法规,保持土地资源的合理性开发与可持续发展,不得擅自违反法律规定而使用承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活动。 国家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土地投入,致力于提升土地肥力,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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