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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产权置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80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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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遇到拆迁的,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可以要求政府给予一定补偿,也可以要求产权置换。房屋拆迁需要取得被拆迁人同意,并且需要签订协议。那么,房屋拆迁产权置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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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有疑问,请在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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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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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征收国有土地的过程中房屋拆迁产权调换的意思是将房子拆迁以后给被拆迁人重新提供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属于拆迁安置房,原则上政府应该提供就近地段的房屋,无法在就近地段修建安置房的也应该补足房屋差价,下面华律网小编将详细解答关于产权调换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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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调换是拆迁补偿的一种,如果要进行产权调换的,是需要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并且需要双方签订协议。如果违法拆迁,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违法拆迁产权调换怎么维权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违法拆迁产权

  • 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是否可以相结合,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在某些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但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通常会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并在拆迁方案中进行明确。更多相关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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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呼和浩特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些补偿项目构成了安置费的主要部分。 然而,具体的计算标准并不是由这一条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时确定。 这意味着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通常,这些计算标准会考虑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以及当地的市场价格、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标准,您需要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开封拆迁诉讼流程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开封拆迁诉讼流程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征收补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阳泉征地该怎样给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阳泉征地该怎样给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补偿方式:房屋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评估的房屋价值,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货币补偿款。 - 产权调换:拆迁方会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当的新建房屋,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其他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

通辽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通辽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些补偿项目构成了安置费的主要部分。 然而,具体的计算标准并不是由这一条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时确定。 这意味着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通常,这些计算标准会考虑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以及当地的市场价格、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标准,您需要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吉安征收怎样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吉安征收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地赔偿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时,应当进行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信息,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赔偿的内容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各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 如果您对征地赔偿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地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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