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间需要甲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a.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b.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c.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e.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f.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乙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a.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b.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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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但提到关于房子的问题,很多人都会留意一下,毕竟房子对于我们而言,不仅仅有遮风避雨的作用,房子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我们财富的象征,也是我们对于家最基本的概念。如今,房子作为我们重要的不动产,在我们的生活意义重大。不少家庭在上一辈人过世后,通常会选择将房屋作为遗产留给子女。 那么,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过户流程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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