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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66条

176 ******** 上海-长宁区 2022-07-11 17:49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66条

报告编号:NO.202207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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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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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具体有什么问题吗?可以详细描述,以便给你准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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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天洛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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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用工是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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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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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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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基本用工形式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回复于 2022.07.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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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淑红律师团队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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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017391043

    这个属于劳务派遣的范围

    回复于 2022.07.1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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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律师法律服务团队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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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166020783

    具体什么事

    回复于 2022.07.1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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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才华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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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621778281

    你好,你的具体情况及问题是什么?可以结合你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回复于 2022.07.1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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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镇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48302

    咨询电话:18117109600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是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回复于 2022.07.1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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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22.07.1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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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大伟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50776

    你违纪了?

    回复于 2022.07.25 09:34

  • 侯正

    帮助人数:9810

    你好,你的具体情况及问题是什么?可以结合你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回复于 2022.07.12 14:46

  • 吉峰律师团队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07416

    说下情况,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精确意见。感谢感谢!

    回复于 2022.07.1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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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办理收养手续。此属于民政部门具体行政工作,建议直接咨询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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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你违反了你所在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但是不知道你是哪个省,无法具体到那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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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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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修改之前,曾规定收养人必须满三十五周岁,这一规定比世界上许多国家规定的年龄都高。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来计算,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一般要等婚后十多年才能收养子女,因此,收养人需三十五岁的规定年龄偏高,不能满足人们收养子女的要求,也不利于对子女的抚养。收养法修改后降低了收养人的年龄,将收养人的年龄从满三十五周岁改为满三十周岁,以更符合有抚养能力又愿意收养子女的公民的需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这主要因为对子女进行抚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所以,夫妻双方应当达成协议才能收养,否则,一方收养另一方不接受的,既不利于被收养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夫妻感情的和睦。 (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条件比较宽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送养其子女。 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须相差四十周岁的限制。 ③被收养人可以为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此外,收养法对于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更为宽松,除了不受上面所列举的三项条件的限制外,还不受收养人须无子女的限制,即作为收养人的华侨即使有子女,且不止一个子女,也可以作为收养人。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规定。由于继子女和继父母很多情况下是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关系十分紧密,而通过收养关系的确立,可以使亲子关系单一化,有助于稳定家庭关系,为继子女的成长提供一个更为健康的生活环境。因此,对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情况,收养法明确可以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①继子女的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送养。 ②继子女可以为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继父母可以有子女。 ④继父母可以不满三十周岁。 ⑤继父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不影响其收养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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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56

  • 一、自备证件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男女双方携带符合规定的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可现场照); 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现役军人带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 二、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同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结婚意愿、血亲关系进行询问调查。 三、填写申请书 经审查合格后,男女双方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必须用钢笔墨水如实填写,同时在婚姻登记人员监督下,各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签名栏中签名。 四、颁证 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男女双方签名栏中按指纹后,在国徽国旗举行颁证仪式: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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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不予结婚的都是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未到法定婚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重婚的,以及近亲属等一系列情况。 【法律依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一)或第(三)、第(四)、第(五)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如果当事人是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若存在胁迫问题,也被婚姻法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 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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