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淮北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如果男方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要孩子,法院会判给他吗

安徽-淮北 2017-12-12 21:14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如果男方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要孩子,法院会判给他吗

报告编号:NO.201712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孩子女方能要一个孩子,双方协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12.12 21:44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安徽律师 淮北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淮北劳动纠纷律师

相关问答
  • 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全部1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义务(其它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任何情况下这种义务都不能消除。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时,可免除或滞于履行赡养费的给付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滞于履行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离婚了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

    抚养权04/26/2022 21:42:41更新

    离婚孩子判归男方的情况:女方有传染疾病,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男方;两到八岁的孩子,男方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的;八岁以上的孩子自愿跟随男方,并且男方有能力抚养的。关于离婚了哪些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孩子判归男方的6种可能情况

    抚养权03/31/2014 17:09:49更新

    华律网小编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

  • 离婚女方没有工作孩子会怎么判

    诉讼离婚05/27/2017 11:09:00更新

    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是其他原因或离婚,离婚除了要关系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有孩子的,还有关心孩子一般会判给谁抚养的问题。那么离婚女方没有工作孩子会怎么判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离婚时母亲没有工作孩子怎么判

    抚养权12/31/2018 17:10:56更新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好离婚的相关问题,例如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等,那么离婚时母亲没有工作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决?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夫妻离婚女方没有工作孩子怎么判

    抚养权02/14/2024 16:28:04更新

    女方没有工作孩子也有可能判给女方,比如孩子还不满两周岁,事实上抚养权的判决不能单看双方的工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由于每一个家庭的具体情形都不一样,所以建议双方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解一下抚养权判决依据。

  • 离婚时母亲没有工作孩子怎么判

    抚养权10/20/2022 03:55:59更新

    离婚时母亲没有工作孩子的判决方式如下:子女若不满2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2周岁的孩子夫妻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关于婚时母亲没有工作孩子怎么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给别人3万多两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给别人3万多两年了不还怎么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确实欠你钱款。 这些证据在起诉过程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将帮助法院了解案件的真相。 接下来,你可以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中需要写明你和欠款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在递交起诉状时,你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向法院咨询。 法院在受理你的起诉后,将安排庭审,并通知你和欠款人出庭参加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并陈述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后欠款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保障你的权益,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你应该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果你不熟悉法律程序和细节,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因此,在起诉前你需要确认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你的诉讼请求可能会受到影响。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定刑标准

问题分析:关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定刑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因为行为人故意违反交通的管理法规,从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导致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触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 若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营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要几天?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交警扣车要几天?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最长的期限是33天。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山东省2024年醉驾犯罪法律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山东省2024年醉驾犯罪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山东省2024年醉驾犯罪法律规定 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如果车辆驾驶员名下每百毫升血中所含的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80毫克,一旦驾驶员仍然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事实上,关于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因此包括山东省在内皆不应有所不同。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国际贸易程序

问题分析:关于国际贸易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报价比较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三、付款方式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四、备货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 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六、通关手续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七、装船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 八、运输保险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 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 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2)附加险别。 九、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 (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十、结汇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 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款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分析:关于欠款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对欠款纠纷的立案金额没有限制,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与具体数额多少无关。 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予以立案的,就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怎么处罚?

问题分析:关于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怎么处罚 1、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处罚一般为被警告,被责令缴纳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一般的处理办法 (1)如果能够联系到对方,建议先私下沟通联系,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建议找到该车位的管理部门,请求解决; (3)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方予以解决。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如何划分,法律怎样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如何划分,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如何划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