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 > 城市楼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楼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的。关于城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

城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的。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予货币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

拆迁非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

政府土地储备项目拆迁的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异地提供安置房源供被拆迁人选择。

在旧城区改造中,因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而需进行房屋拆迁的,由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补偿时对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实施补偿。违法建筑或临时建筑物所占土地有合法用地手续的,拆迁时应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补偿。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被拆除建筑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区位是指房屋在城市规划区中的地理位置。

房屋用途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有法律效力的证件注明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的,以产权档案记录的为准;产权档案未记录的,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为准。有争议的。拆迁当事人应当向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

0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者答复。

房屋拆迁评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规范及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评估原则,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拆迁当事人抽签或者拆迁估价机构竟标等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符合资质等级、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名单,供被拆迁人选择。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资深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成立柳州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

城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

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

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案件结果对你的影响特别大的,那还是有必要请律师全程参与。 律师能替你干两件事:

(1)跑腿处理杂务。比如立案、缴费退费、收发法院材料、与书记员和承办法官沟通、调解、出庭等。

(2)帮你答疑解惑,减少败诉风险,提高胜诉概率。比如你可以让律师分析、支招,告诉你什么事情能说能做,什么事情不能说不能做,该不该提前保全公证,以及律师可以帮你写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质证意见,在法庭上跟对方你来我往的辩论,向法官陈述观点,然后和对方拉扯谈判调解等。

总而言之,正经的律师对客户当事人的作用就是,节省时间精力,提高效率,最大化维护合法权利。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按照标准应如何补偿
特邀律师:
孙超 13691255677

孙超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端企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企业法律顾问网主办律师,北京诉讼律师网首席律师。 孙超律师组建的北京安和律师团队下设安和房产律师团、安和婚姻律师团、安和继承律师团,专门承办房产纠纷、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家族企业传承、分家析产、离婚财产分割等法律事务,是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以“安国和家”为终极目标。 团队律师均为专业从事婚姻、继承、房产纠纷的执业律师,团队律师绝大多数毕业于北大、清华、中国政法等国内一流大学法学院且执业多年,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社会阅历。近10年来,团队律师成功代理房产、离婚、继承案件上千起,分析和总结出了各地法院法官判案的规律和经验,成功为上千位当事人打赢官司,实现诉讼目的。我们比法官更了解法官!详细>>

在线咨询
靳双权 13426037149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继承、拆迁、合同、婚姻、建设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借名买房、腾退返还、确权、排除妨害、确认效力因借名购买经适房、两限房、房改房、商品房,出资人主张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解除借名合同,出名人主张合同无效、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继承、遗嘱无效、遗赠、时效、翻建、共有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瑕疵诉请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时效丧失诉权;因子女参加翻建要求确认共有,因赠与合同与遗嘱冲突产生适用纠纷。婚姻、析产、离婚协议、赠与、赔偿、婚后财产纠纷、转移财产、贷款、恶意串通婚前或婚后购置房产、父母赠与或借贷、合资购房;家庭析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赠与撤销或过户纠纷;婚姻过错精神赔偿;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用房产恶意抵押、恶意串通隐匿财产。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军产房、央产房、经适房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房改时超标、借用工龄、多占房屋、因报销供暧费更名产生确权及腾退、分割纠纷;集资房、回迁房无法办产权证,军产房买卖无效、无法继承分割产生争议;央产房无法上市;经适房转让无效纠纷。房屋买卖合同、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合同解除、阴阳合同卖方以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逾期付款诉请合同无效或解除;买方诉请过户或违约赔偿或以善意取得要求履行,或以新政、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征收、拆迁、腾退、棚改、析产、安置房、居住权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确认拆迁违法;拆迁安置房分割、居住权确认、空挂户权益、权利人去世利益分割;公改私确权纠纷。小产权、以房抵债、工程承包、宅基地房买卖确认小产权、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及赔偿,以房产买卖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及诈骗、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损失赔偿因各种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如因欺诈、胁迫而撤销;因主体要件欠缺确认合同无效,因履行障碍需要解除,而追究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细>>

在线咨询
  • 房租交了一年,租了几个月可以退吗

    2024-05-19122 人看过

    这时屋主有权要求扣留原本作为押金的款项来抵消违约金,或者提出其它形式的违约赔偿请求;一旦屋主具有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况出现,或者在合约条款中明确列出的情节,此时租户无需再经过任何沟通协商,也无需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即可选择直接退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承租人破产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2024-05-18166 人看过

    在这当中,破产公司有必要按照先前订立的合约条款进行全面履行。对于企业而言,即使不幸在破产前与承租方缔结租赁协议,但在企业破产后,也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房租收少了可以按合同追回吗

    2024-05-18192 人看过

    当租户持续拖欠房租且无任何正当合理原因之际,出租人有权依约收回租赁住所并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对由此引发的各项损失提出索赔要求。而在特定条件下,出租人亦有权利请示法院要求租客缴清欠租余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租房地址不对,可以退房租吗

    2024-05-18123 人看过

    若租房合同中所述的居住地与实际租赁房屋所在地址存在差异,首先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以对合同进行相应调整。若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则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可做出退还预先支付的租金及押金的决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售楼处说没房网签没备案属合理的行为吗

    2024-05-17173 人看过

    关于售楼处说没房网签没备案属合理的行为吗的问题,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售楼处说没房网签没备案属合理的行为吗?是不合理的行为。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门面出租合同指的是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也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门面出租合同时要仔细约定合同内容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关于什么是门面出租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保管期,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多长时间的保管期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比例具体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为订立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的,约定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以订立日期为生效时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长期租赁房屋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是租房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租赁房屋合同中的违约金的数额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关于长期租赁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房屋租赁纠纷一般不可以找派出所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的受案范围。涉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派出所解决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以下乃为无效合同之具体案例如下所示: 1.合同订立之时,当事人对于事实真相或关系表达浮夸且欠缺诚意者; 2.当事人意图通过达成某种协议或交易而故意损害其他合法权益所有者之利益的; 3.合同签订者在法律层面上并不适格或者具有法律限制,从而使得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人; 4.合同条款严重背离生活之道德法则或人群观念,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 5.合约的履行可能对公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或者触及法律红线之内容。 相关法律依据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条款,例如:第一百四十六条条款中所述,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进行的涉及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宣告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则涉及到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条文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视为无效处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便此类强制性规定违反了,也有可能不会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宣告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则明确指出,当行为人与相对人有恶意勾结,试图通过互相配合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那样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欺诈行为引发的合同是否具备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欺诈行为引发的合同是否具备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欺诈行为引发的合同是否具备效力 在存在欺诈因素的前提下订立的合同,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撤销; 在此期间,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当一方以欺骗、隐瞒等方式,致使另一方向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那么被欺诈者有权利寻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进行裁决和撤销该违法的合同。 【相关法律条款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明文规定,如一方借助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在出于错误意识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受到欺骗的一方即可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此项合同。

合同纠纷立案后,开庭多长时间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纠纷立案后,开庭多长时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被告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布当事人的姓名、理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以上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开庭时间不得超过审理期限。 因此,在上述期限内,法院应安排何时开庭。

在房屋租赁协议中,当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如何进行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5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房屋租赁协议中,当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如何进行处理 对于对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时,当事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请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如果对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此期间,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为了确保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以及与其他财产权益有关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当雇佣双方发生民事纠纷,遇到合适的调解机会时,人民法院 首先会尝试进行调解处理,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之规定,当事人需坚守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目的及相关交易规范履行各自职责,特别是应当避免出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等情形。 同样地,第五百七十七条亦强调了一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行为不佳,均应承担相应的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或支付赔偿金等义务。

我刚租房四五天,但是现在想退租,房东扣押金一个月,同时这四天按一天50扣费

孙赫律师54分钟前回复:

你好,我擅长这方面的纠纷,可以向我下单咨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