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其它房产知识 > 房地产产权 > 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能否变更

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能否变更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2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有不少人认为,不动产就是除了房子不能动,连不动产证也是不能动的,其实不动产也是财产的一种,是固定资产。当产权人想处理不动产时,不明白不动产证是否能变更。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关于不动产证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不动产权证能否变更

不动产权证可以变更,但是不动产变更的应当依法登记,不登记的不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不动产权证书变更名称怎么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变更名称在办理时需要准备证书原件、办理者的身份证等材料,需要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不动产权办理机构办理。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5.军用土地申请登记的,提交全军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申请审核意见原件(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军用土地范围内的住宅用地,还应提交军队有权管理部门批复的征地文件(划分售房区方案)、建设计划;

6. 以出让、国家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权利人名称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但权利人为自然人的除外;

7. 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动产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流程,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必须依法登记,否则就不发生效力。大家在买卖不动产的时候,千万要和产权人一起去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要因为相熟或信任,给了钱住进房子,以为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只要没有变更到自己名下,房子就是别人的。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惑,华律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8799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不动产继承过户需要缴税吗
不动产纠纷管辖范围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吗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 2024市政施工开挖租用地怎么赔偿

    2024-04-29127 人看过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市政工程建设时,施工单位未经承租人同意,对承租的土地进行开挖,损害承租人权益的,施工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方案不符合要求怎样处理

    2024-04-29147 人看过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认为该方案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的,应当在收到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方案怎么报批

    2024-04-29176 人看过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应当依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要形成书面意见,在出让、出租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报市、县人民政府。

  • 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处理

    2024-04-29174 人看过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民法典中租地可否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2024-04-29171 人看过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土地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但承租土地时,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签订租赁合同,及时办理相关登记。

  • 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于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关于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产证贷款最多能贷三十年,但是,银行一般不会贷款那么久,银行会考虑回报率、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的具体情况等。贷款的期限具体可以由贷款人和银行协商决定。关于房产证贷款能贷多少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关于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进行登记的所有人所有。宅基地也就是土地使用权,是和房屋产权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和房屋产权分离的,房屋产权是按法律登记的权利主体为所有权人的,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人应以村委会批准的建房人以及在房屋管理及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的。关于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产权房能卖出去,一般在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有限产权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房屋买卖所得依法归个人所有。关于有限产权房能不能卖出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办房产证要走的程序是: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关于办房产证要走什么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抵押房屋能否买卖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一般情形下,抵押房屋可以买卖。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停产停业损失比房屋价值还大?懂得3大问题助你收获满意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 一般是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从而丧失的可得利润。 2、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原告要拍卖被告的房子应该如何办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原告要拍卖被告的房子应该如何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会事先通知原告。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4条、第5条的规定: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也就是说,在拍卖前法院要通知原告选择评估机构。 此外,该司法解释第7条还规定,拍卖机构也是由原、被告协商并经法院审查确定。 综上,法院进行房产拍卖前必须要事先通知原被告双方。 原被告应当参与评估机构及拍卖机构的选择。

怎样区分一套房和二套房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怎样区分一套房和二套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意见】全款买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 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5、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6、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10、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费用 1、首付款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首付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70%。 2、利息二套房贷利息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 其中,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支出的多少。 3、抵押登记费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须同意将名下所购房屋作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抵押登记费。 4、公证费办理二套房贷时,还需支付公证费。 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时,银行会委托公证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认证,借款人则需支付公证费。

房屋买卖

任浩浴律师55分钟前回复:

你好!刚好处理过类似案件 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情况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