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多数社会劳动者,无论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国有、民营企业中,都曾有过加班经历,但是又有多少劳动者对加班中所获得的劳动权益有正确认识呢,对加班费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呢,对加班费诉讼时效有正确认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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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孙先生1998年9月进入被告物业公司,一直在公司做电梯维修工。按照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电梯维修工的职责,孙先生的工作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按月综合计算工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赶上轮班也不能休息。孙先生向法院提供了证据,向企业讨要10年内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17万余元。
被告物业公司则在案件审理中提出孙先生的起诉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此其讨要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应该再受法律的保护。
法院判决被告一家北京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公司员工孙先生10年的加班费和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6万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λ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二审会调解吗 2024-05-01
关于劳动争议二审会调解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来讲是会组织调解的,但调解时遵循自愿原则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同意调解但是双方意见分歧比较大,即为调解不成,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成功,一般会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一般签字之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仲裁委会据此制作调解书后,会通知双方去拿或者邮寄给双方。
在调解或达成协议签字之前最好咨询下当地律师,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防止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详情]
乡下盖房子,工人受伤,包工头有多少责任 2024-05-01
您好[详情]
你好!我想想咨询一下公司拿出去年的离职单通知我今天... 2024-05-01
你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详情]
我在工厂上班 宿舍规定不可以用大功率东西 ... 2024-05-01
你好!按你所述,单位没收你的排插是因为违规,如果己经处理终结,离职时,你可以向单位申请返还,协商解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