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生活中因为厂名变更员工可否向其提出索赔的重要性会影响什么其他的变化,可见其重要性和常见性,所以我们必须对厂名变更员工可否向其提出索赔有着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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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变更,指的是由工程师颁发的变更工程的指令。业主发给承包商的变更指令须完成审批所需的程序才能作为变更令,否则无效。但是,无论是什么变更总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损失,那么,您是否知道当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是否可以索取赔偿呢?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这里还涉及到另一个名词,那就是工程变更索赔,即对一个工程项目,在其实施的工程中,常会因为设计的修改等原因而发生变更和索赔的事项。它的主要的目的如下:对业主而言,是对工程进行优化,对施工单位而言,是保证项目部的成果颗粒归仓。
一、关于项目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一、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劳动合同如何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劳动合同法》的该条规定针对劳动合同变更中存在的问题,作了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即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的事,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变更的内容是双方约定的内容,而不是法定的内容。
二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差不多,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双方各自的凭证和发生争议时维护各自权益的依据。
三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不能由用人单位独家管理,而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各自保管。只有这样,那些黑心的用人单位才不容易作手脚,劳动者的权益也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 2024-04-27
关于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2.工伤认定管辖
3.认定申请时限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5.受理或不予受理
6.证据的调查核实
7.工伤认定决定
8.送达与抄送
9.复议或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资料存档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年。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伤残赔偿的索要流程有哪些,怎么规定[详情]
抢救无效死亡有无误工费,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4-04-27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2024-04-27
关于在校学生实习受伤能认定工伤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详情]
法律上说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盖章 2024-04-26
关于法律上说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盖章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用人单位盖章,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也可以生效。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