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婚前几个月男方贷款买房,婚后5年离婚 房子如何分?

吉林-长春 2017-01-21 21:06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婚前几个月男方贷款买房,婚后5年离婚 房子如何分?

报告编号:NO.201701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曲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799

    还贷及升值部分可以分割的

    回复于 2017.01.22 14:0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房产纠纷律师#

推荐: 吉林律师 长春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长春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婚后的工资福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哪一方用公积金买房都属于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按夫妻共有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公证后是否可以贷款每个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银行。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夫妻俩协议好住房归谁,贷款谁还,另一方得到什么补偿,双方认可后,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做个公证,注意保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1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候房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归婚前购房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现在没有单身证明了,国家取消了单身证明。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部1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婚前买房婚后男方还贷离婚怎么分

    房产买卖纠纷03/10/2024 17:34:48更新

    应当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婚前由双方共同买房,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使婚后由男方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婚前由一方买房,然后婚后男方还贷的,离婚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遇到婚前买房婚后男方还贷离婚怎么分相关问题,可以参考华律网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

  •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协议离婚06/19/2017 11:52:00更新

    离婚时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夫妻婚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有时房子是婚前买的,那么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婚前的所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房

  •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协议离婚06/19/2017 11:24:00更新

    现在结婚房子成为必须品之一,很多男人在结婚之前就买好了房子在和女方进行结婚。当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成为最大的矛盾纠纷,那么,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

  •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财产06/14/2017 08:20:00更新

    结婚之后,两个人就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而房产在婚姻中尤为重要。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离婚时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夫妻财产分为共有与个有,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会分割,那么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是共有的还是其人的,离婚后归谁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

  •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

    06/10/2019 19:29:53更新

    对于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

    12/11/2022 09:28:39更新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的分配,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婚前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的分配主要是:1、夫妻...

热门律师推荐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福建修建房子可以怎样计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福建修建房子可以怎样计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问题分析:关于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 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 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 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海北州拆迁维权流程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海北州拆迁维权流程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维权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了解情况:首先要了解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包括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等。 申请信息公开: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补偿是否合理。 提出维权意见: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听证,或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和鉴定,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或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的帮助,了解法律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媒体曝光: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引起社会关注,促使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迁维权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恶意报复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原因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导致专利被宣布为无效的主要因素包括:该专利所涉及的主题领域并不在我国专利法规的可保护范畴之内,或并未符合专利法规所定义的三大类别之一; 另外,如果此专利行为违反了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社会公众道德准则,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 或是在同一个发明创造中试图申请多项独立的专利,这种做法也是会被视为无效的。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如何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问题分析:关于如何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应从下列要件认定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协议是如何的?

问题分析:关于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协议是如何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协议是如何的 1、首部 (1)标题。 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 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 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哪些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问题分析:关于哪些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有: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有: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是需要等伤好了再判决吗?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是需要等伤好了再判决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呼和浩特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呼和浩特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些补偿项目构成了安置费的主要部分。 然而,具体的计算标准并不是由这一条例直接规定的,而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时确定。 这意味着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通常,这些计算标准会考虑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以及当地的市场价格、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标准,您需要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老公贷款被起诉离婚有用吗

问题分析:关于老公贷款被起诉离婚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没用。 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属于个人债务,那不管离不离婚,另一方都不需要还款。 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属于共同债务,离婚与否另一方都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