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南宁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购买的房子楼顶开裂漏雨怎么办

191 ******** 广西-南宁 2024-05-06 13:42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购买的房子楼顶开裂漏雨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2405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谢逸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8368

    咨询电话:18607815969

    可以考虑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24.05.06 13:42

  • 咨询我

    梁进新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211

    咨询电话:15277083566

    您好

    回复于 2024.05.06 13:42

  • 咨询我

    任浩浴

    帮助人数:64868

    咨询电话:19136286092

    你好 你的这个情况 我们前段时间刚处理了一起跟你差不多的案子 有相关案例可以给你看一下

    回复于 2024.05.06 13:4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个别律师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解答,你可以参考。 但因为提问者对该问题描述不是太详细,可能不符合你的情况,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南宁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用小孩的名义买房是可以的,但是有些繁琐。由于未成年孩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没法自行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所以需要父母出面帮助未成年孩子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父母要提供未成年孩子户口簙、父母本人身份证、监护公证书等相关材料,才能为未成年孩子签约。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婚后买车的归属: 【法律意见】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结婚后,娘家给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娘家赠与给女儿夫妻两个人的。 除非娘家在赠与时明确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当然这种情况是极少出现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怎么分割 【法律意见】 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礼金算是共同财产吗 【法律意见】 原则上礼金属于共同财产,但若赠与人明确表明赠与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你的情况一般均分,但是法院会根据你付的首付以及贷款这个因素进行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全部7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首先,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均等划分;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最后,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2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一个人明确表明放弃房子的所有权。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3126

相关知识
  • 顶楼人家漏雨楼顶维修费谁出

    房产买卖纠纷01/28/2013 10:08:00更新

    张先生家住在某居民楼的顶楼,由于大部分居民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加上楼房年久失修,每到下雨天,自家天花板都漏雨。张先生觉得虽然自己住顶楼,但楼顶实为公用,所以,维修费用应该由整栋楼居民分担。那么顶楼人家漏雨楼顶维修费到底该谁出?听听华律网小编的介绍吧。

  • 房子漏雨物业不管如何维权

    信托法律法规12/16/2017 19:46:01更新

    我们居住的房子如果漏水漏雨的话会对房子的居住舒适度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房子都是坏的,那么当房屋漏雨漏水的时候我们应该找谁赔偿呢,我们还可以去哪些地方进行投诉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业主房子外墙漏雨怎么维权

    房产买卖纠纷01/23/2018 19:19:02更新

    在买到新房过后,如果说自己的房子外面的墙壁漏水的话,那么这个房子质量肯定是不过关的,需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可以选择起诉。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新买的房子地面开裂怎么办

    房屋质量04/27/2018 15:07:02更新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各方面的质量问题,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没有把房子质量放在心上,那么当购买的房子没有多久就地面开裂的话如何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在楼顶建房子算违建吗

    民法类别05/09/2024 14:17:48更新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关于房子漏雨的房屋质量赔偿标准问题

    房屋质量07/19/2012 18:22:00更新

    华律网小编关于房子漏雨的房屋质量赔偿标准问题 我是在今年的10月份买下了一套二房一厅的商品房,现在装修后发现了窗台每逢下雨就有渗水情况,我想把房子退了,不知道行不行的,房

热门律师推荐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以下乃为无效合同之具体案例如下所示: 1.合同订立之时,当事人对于事实真相或关系表达浮夸且欠缺诚意者; 2.当事人意图通过达成某种协议或交易而故意损害其他合法权益所有者之利益的; 3.合同签订者在法律层面上并不适格或者具有法律限制,从而使得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人; 4.合同条款严重背离生活之道德法则或人群观念,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 5.合约的履行可能对公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或者触及法律红线之内容。 相关法律依据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条款,例如:第一百四十六条条款中所述,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进行的涉及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宣告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则涉及到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条文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视为无效处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便此类强制性规定违反了,也有可能不会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宣告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则明确指出,当行为人与相对人有恶意勾结,试图通过互相配合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那样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费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费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鉴定费是鉴定机构收取的,跟鉴定等级无关;每个地方鉴定费收取的数额不太一样,但一般不会太高。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包头律师在线解答多少钱

问题分析:关于包头律师在线解答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的费用因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以及咨询的具体内容而异。 一般来说,律师可能会按照小时收费,也可能会按照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费。 在一些地区,政府或法律援助机构也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建议你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律师时,你应该考虑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信誉和费用等因素。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征收纠纷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征收纠纷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1.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 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 2.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 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起诉离婚几次才能判离,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起诉离婚几次才能判离,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几次与是否能判离无关。 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我国法律有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就会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

问题分析:关于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当事人为他人作担保,担保人的家属的财产不会被冻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承担,债权人提起诉讼,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只会执行义务人名下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对于刑事犯罪的干部如何处分

问题分析:关于对于刑事犯罪的干部如何处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那些证明材料

问题分析:关于办理收养公证需要那些证明材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的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 尊敬的下属们,请允许我为大家详细解释和讲解商标注册申请当中的优先权概念。 所谓的优先权,实际上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能够在其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方面,享受到相应的优先待遇。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凡是任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已经在本国际联盟某个成员国内正式启动了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的,从首次提出申请的那日起算,6个月之内,便可在其他国家针对同一商标进行商标的统一注册申请,并享受优先权的优势。 不知这一解释是否便于各位更好地理解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南阳改造房屋怎么样给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南阳改造房屋怎么样给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这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旨在覆盖因拆迁而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