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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16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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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是比较多的,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子等的形式签订,而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在合同中应该如何约定争议处理条款”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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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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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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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车库合同纠纷正确的解决方式包括四种方式:第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该车库合同的主要纠纷事项协商处理; 第二,双方当事人可以邀请第三方居中调解; 第三,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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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假合同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合同,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则合同无效,取得从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涉嫌构成犯罪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有:1、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赔偿损失—缔约过失责任;3、特殊的后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追缴财产)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4、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劳动合同可以造假吗 不可以办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若当事人双方采取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合同无效。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相互返还。 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5)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房屋租赁装修纠纷请律师多少钱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租赁装修纠纷请律师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费 (1)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务费; (2)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务费; (3)争议标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务费; (4)争议标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务费; (5)争议标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务费; (6)争议标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服务费。

2024年双方合同的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年双方合同的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得查阅合同事项有没问题,如果认可后就签上甲乙双方的姓名,电话,然后盖上双方的印章。 最后还得把签好的合同各执一份,如果有担保人,必须得签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 以免以后出现纠纷。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 合同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 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 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 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2.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3.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中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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