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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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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大城市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以上海北京为例。其实很多时候,很多问题都是好好商量就可以解决的,没必要到离婚的地步。但如果真的要离婚,就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今天主要讲讲离婚时产权房的分割,下面是华律网江津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什么是有限产权房?

什么是有限产权房?所谓有限产权房,又称部分产权房屋或优惠出售的公有房屋,是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有限产权房屋主要形式有:

(1)单位提供土地,职工提供资金共同建房,房屋产籍落在单位名下,即准商品房。职工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处分权,占有、使用权可以继承,可以对内、对外出售,在对外出售时,单位收回与其投入的土地等价的资金。

(2)单位以大比例、职工以小比例投资建房,即民建公助。房屋产籍落在职工名下,并规定职工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出售(一般为五年),限制限期满后房屋执照发给职工,职工在出售或出租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和承租权。

一日夫妻百*恩,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小编还是希望有感情问题的夫妻,能多想想对方的好,不要轻易就闹离婚,有问题,一定要说出来,然后解决掉。如果您还有别的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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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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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包租的买房者有什么风险,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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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售后包租的买房者有什么风险,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售后包租的买房者的风险有: 1、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 2、是易被不法开发企业利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不正当竞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对于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售后包租的买房者有什么风险,有哪些规定

能起诉一房二卖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能起诉一房二卖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一房二卖除了可能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次,一房二卖是否会构成合同诈骗,还需要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予以考察。 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 若只是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应该属于民事范畴,而不以刑法来论罪。 但如果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区电梯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小区电梯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有: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法律顾问律师58分钟前回复:

关于抵押房屋能否买卖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一般情形下,抵押房屋可以买卖。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停产停业损失比房屋价值还大?懂得3大问题助你收获满意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 一般是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从而丧失的可得利润。 2、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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