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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什么情况下可以售房,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1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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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在开发商拍得土地之后,可以根据确定性质来修建相应房屋,其中包括商品房和商业用房。而在进行售房时,出于对购房者利益的考虑,会要求开发商先满足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实际开始销售房屋。那么一般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售房呢?我们和华律网梁-平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地产商什么情况下可以售房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预售商品房。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商转让房地产,必须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国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目的,是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该证件同时也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施工各种条件,允许其开工的批准证件。建筑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活动,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监理、设计、资金、图纸、建筑材料等各方面的因素。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五)《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商品房预售可以加快房地产融资、搞活房地产市场。但这种方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房地产商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预售商品房。

二、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并常被冠以“定金”、“订金”、“诚意金”等名称,但对如何返还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人士表示,买家要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还有一个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出现的“诚意金”,法律上却并没有诚意金之说。因为“诚意金”难退,我国不少城市已经明确表示,收取购房诚意金是违规行为。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房产售房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开发商售房分为预售期房和销售现房,情况不同需要达到情形也不一样。购房者无论是想要购买期房还是现房,都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应资质作出严格的审查,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可能。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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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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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外墙脱落业主承担责任吗?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外墙脱落业主承担责任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要看具体情况。 质保期内外墙脱落,由开发商来负责。 过了质保期的,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要是没有交物业费,也没有维修基金的,则就由整栋楼的居民来承担。 如果需要赔偿,赔偿金也应该由所有的住户来平分。

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手续及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手续及流程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手续及流程 购买房产过户过程中所需要进行的程序主要可归纳为四个主要步骤: 首先,基于公平自愿原则,交易双方需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房产买卖合同,同时将该房产买卖合同交付公正机关进行公正认证; 其次,需要携相关文件资料赴当地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依照相关规定等待审核机构的审查;紧接着,按照行政法规的要求依据房产买卖合同开展法定的立契程序;最后,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转换手续,并换领全新的房产所有权凭证——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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