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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钱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2-01 15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2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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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后,如果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如资金困难、冲动消费等)不想购买房屋,通常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因为这是购房者违约。但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开发商未履行认购书中的承诺、房屋存在重大瑕疵等)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购房者可能有权要求退还定金。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认购书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钱吗

1、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并支付定金后,如果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如资金困难、冲动消费等)不想购买房屋,通常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因为这是购房者违约。但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开发商未履行认购书中的承诺、房屋存在重大瑕疵等)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购房者可能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2、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3、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4、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5、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6、如果认购书本身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定金应该被退还。

7、如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无法签约,那么定金应该被退还。

8、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定金退还问题,这可能包括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获取专业法律意见。但是若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但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认购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呢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条件等。

实践中,围绕着“认购书”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是属于被忽悠状态的,并没确定肯定购房,只是被销售人员忽悠得赶紧下单占位,且签约对于到期不签正式合同可能面临定金罚没的后果,销售人员往往也不会认真提示。等签署过后回家再一思量,有些人就不再想买了,但提出不买,开发商就会说定金不退。

综上所述,如果你已经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但现在决定不想购买了,是否能退还定金取决于具体情况。这通常涉及到双方的协商、认购书的条款、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因素。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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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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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可以延期交房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可以延期交房多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延期交房不存在一般多久的说法,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关于房产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房产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房产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领域的相关法律规章框架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及相关问题所做出的解释》这两大核心文件之中。 在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中,由于房屋属性的多样化,我们可以大体地将它们划分为商品房与非商品房两类。 对于那些特殊性质房产的交易行为来说,其主要的争议焦点往往聚焦在交易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上,换句话说,就是这些特殊房产交易是否能获得法律的明确保护这个关键问题上。

办理二手房权属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办理二手房权属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二手房权属登记的办理手续: 1、双方当事人要签订好协议,协商好协议的具体内容; 2、带好房产证件、身份证件等材料文件; 3、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广元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广元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鸡西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鸡西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 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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