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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购房定金的规定及条件?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30 11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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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可以退。关于退还购房定金的规定及条件?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家。

退还购房定金的规定及条件?

买房定金可以退。

一、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二、买房定金可以退的情形

1、开发商不具备售房资格

开发商要修建楼盘销售房屋必须要有合法合规的手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比如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的,这种情况下就算购房者交了买房定金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的。

2、出现不可抗力

买房交定金的时候,买卖双方都要签订定金协议,定金协议中规定由于一方的责任导致房屋买卖无法进行,那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说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回购房定金的。

三、买房定金不可以退的情形

以下情况买房定金不返还:

1、买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购房定金不返还的其他情况。

四、关于买房定金常见的陷阱

1.火爆热销假象

开发商往往会制造房子热销、售楼处人潮涌动场面火爆的假象。比如找“房托”假扮购房者去楼盘排队购房,同时在售楼房源公示栏上面打出“售完”字样,让购房者觉得房子太火已经断销,在没考虑周全的情况下就急着交定金,签合同买房。

2.低首付诱惑

低首付是很常见的陷阱了,当很多人听到低首付买房,应该都会比较感兴趣,不过大家要注意了,羊毛出在羊身上,低首付购房只是开发商营销的噱头,消费者一分钱的也占不到。各位购房者要注意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理性买房,不要因为低首付的优惠就贸然交了定金,还贷压力被无形增加,发现没钱偿还,吃亏的还是自己。

四、买房交付定金的注意事项

1、查看开发商五证

如果开发商五证不齐全的话,购房者可能接不到房子,并且办理不了房产证书,没有房产证书的话,就无法证明房子是属于自己的。

2、注意定金数额

在法律上,关于定金的数额也是有限制的。

3、分清定金与订金

定金和订金是完全不同的,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当收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定金可双倍返回,如果交的是订金的话,则是原数额返还。

4、签订定金协议

如果交了购房定金,那一定不能忽视了签订定金协议。生活中的定金纠纷其实非常常见,所以购房者在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定金协议,避免产生定金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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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费定金后能否退还
购房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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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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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可以延期交房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可以延期交房多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延期交房不存在一般多久的说法,排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只要超过约定的交房日期,就开始计算违约金,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关于房产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房产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房产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领域的相关法律规章框架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适用及相关问题所做出的解释》这两大核心文件之中。 在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中,由于房屋属性的多样化,我们可以大体地将它们划分为商品房与非商品房两类。 对于那些特殊性质房产的交易行为来说,其主要的争议焦点往往聚焦在交易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上,换句话说,就是这些特殊房产交易是否能获得法律的明确保护这个关键问题上。

办理二手房权属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办理二手房权属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二手房权属登记的办理手续: 1、双方当事人要签订好协议,协商好协议的具体内容; 2、带好房产证件、身份证件等材料文件; 3、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广元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广元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鸡西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鸡西改造房屋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 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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