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购房指南 > 苏州首套房首付比例现状

苏州首套房首付比例现状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0 2506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有不少网友对苏州购房首付比例感兴趣,那么苏州现阶段购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否有松动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苏州首套房首付比例现状:

华律网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官网11月3日发布新闻消息:住建部等四部委今日通知,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90平以上,首付不得低于3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0%。随后记者联系了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苏州目前没有接到正式文件。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记者今天再次联系了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通知》是以新闻消息形式发布,并不是以政策文件形式下发有关单位,所以苏州地区暂不执行《通知》中相关内容,苏州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依然按照原有的规定执行,即借款申请人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住房的,新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90平米以上没有特别要求,贷款最高比例仍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最高比例仍为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对于二套、三套房没有特别要求。《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我们将落实国家新政策,目前具体细节仍在研究,近期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将有所调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内容较大,所以《通知》中的具体细节仍在研究,近期将出台“苏州版”《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5936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首套房贷款政策
首套房贷款利率折扣:差别对待
首套房定义
引用法条: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2]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怎么办

    2024-04-30187 人看过

    当房地产企业破产时,购房者需要了解房地产企业破产的具体情况,包括破产程序的阶段、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以及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购房者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包括已支付的购房款、预期的损失等。这通常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购房合同补办流程是哪些

    2024-04-291179 人看过

    购房合同补办流程分别是:购房人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就购房相关问题进行确认;购房人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旧的合同,再签订一份新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法律规定的其他流程等。关于购房合同补办流程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桂林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吗

    2024-04-291181 人看过

    桂林购房合同一般不可以迁户。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单凭购房合同无法办理迁户手续。关于桂林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迁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购房合同是否算名下有房

    2024-04-291196 人看过

    有购房合同不算名下有房吗。有购房合同不算取得房屋产权,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才算拥有房屋所有权。购房合同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之一,有购房合同才能向出让方主张交付房屋。关于有购房合同是否算名下有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房产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04-291003 人看过

    在房产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关于在房产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基本农田建房必须拆:我国实行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在基本农田上修建房子都是禁止的,自然环境资源部门可以采取限期拆除处以罚款等措施。关于基本农田建房是否必须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房屋所有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权利、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的权利。关于民法典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贷款人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为银行办理抵押后,银行发放贷款。关于办理房贷流程是怎么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购房注意的问题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关于购房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关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有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信用卡逾期记录能申请房贷,但信用报告中有逾期的话会使得银行怀疑你的信用,对贷款额度具有一定的影响。信用卡逾期3-6次及以上且逾期周期长,则不能获得房贷贷款。关于信用卡逾期记录能否申请房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租房期间是否可以让房东带人看房主要根据当事人协商约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约定,房东带人看房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协商决定。但是如果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关于租房期间是否可以让房东带人看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苏州改造房屋维权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苏州改造房屋维权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 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承租人还在世,是否可以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包括变更流程和材料

章溪律师22分钟前回复:

你好 需要咨询我们微信沟通下或回复留下联系方式,我这边将给你最满意的解答,谢谢!大写数字换成阿拉伯数字,我的微信号:shhh11〇1贰〇11玖

商品房交房需满足的各项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品房交房需满足的各项条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交房需满足的各项条件 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首先,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持有完整的一照与五证资质证书; 其次,房产项目应具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再次,房产项目建造完成后需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以确保工程质量;最后,房地产业还需要确保项目内基础生活设施如供水、供电等已达交付使用之标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