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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续律师

泰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程序

来源:华律网发表时间:2020年03月03日浏览:1237

一、保障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市区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1、具有泰州市区常住城镇户口或者在泰州连续居住2年以上,并参加市区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离异家庭须满一年、单身人士须满30周岁);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3㎡以下;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

二、申请程序

凡符合申购条件并有申购意愿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在申请集中受理期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泰州市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并按规定如实提供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

(具体受理时间见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公告)

三、提交资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从业及收入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名下现住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4.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需提供职能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特困职工证;

5.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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