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秦皇岛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房产问题

131 ******** 河北-秦皇岛 2013-08-19 15:52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姐离婚了,有一套房子,产权人是前夫,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但过户费太贵,怎么做才能把房子归儿子,在不过户的情况下,现在还有贷款,以后的贷款就要由我姐姐付,是孩子的监护人

报告编号:NO.201308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刘伟

    帮助人数:6221

    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只收取证照工本费,免税费。建议详细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回复于 2013.08.19 16:1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河北律师 秦皇岛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秦皇岛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所以女方是无权分配房产的,但基于自由原则可以与男方协商。 2、彩礼在法律并为给予规定,但彩礼属于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赠与。不属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对返还彩礼给予了相应的规定,但您的情况不属于返还彩礼的情形。 3、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我国没有遗产税,不交遗产税。但是要交个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 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房屋为出售人家庭唯一的住房,并且原购房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均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主张所有权,因该房产出租所产生的租金及该房产的自然增值,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贷款购买房屋的,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或一方姓名,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问题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后双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房,离婚时应按份分割。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产证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六、双方争议的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案外第三人名字的 七、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为两人共有的,该房屋产权归属双方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6160

    彭仁高

    咨询电话:15007171477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如果确实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查证资金的流向以证明该债务的使用性质。如果,是现金的,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无法举证,基本上会确定为共同债务的。 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方个人财产有:(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2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可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李伟利为您解答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855238

相关知识
  • 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转移07/20/2012 17:43:00更新

    华律网小编本案房产是否应作为遗产继承 作者: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凌城法庭·徐*杰 案情: 张-成与潘-英夫妇生前拥有房产9间,1999年1月17日,夫妇二人将其房产赠与给

  • 房产继承有关问题

    遗产05/13/2014 11:15:31更新

    在我们继承的遗产中,房屋可能是涉及到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然而,在房屋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对房屋的分割产生分歧的事情,房产继承有哪些程序呢房屋遗产分割该怎么进行呢,如何进行房屋遗产分割呢?房产继承有关问题一、房产继承的程序办理房产继

  • 遗嘱继承房产的问题

    法定继承06/13/2017 15:28:00更新

    遗嘱继承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遗嘱继承中,关于房产方面的继承是最多的,纠纷也是最多的呢,那么遗嘱继承房产的谁才是第一顺序呢,遗嘱继承拥有哪些特征呢,适用条件是怎样的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遗嘱继承房产的问题”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 房产转移的相关问题

    04/18/2019 13:11:57更新

    对于房产转移的相关问题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遗产07/26/2013 15:33:00更新

    你好,现在我住的房子,房主是我奶奶,爷爷去世了,但是奶奶身体不好,抱着房产证不丢,然后房子的继承人是我爸,然后我爸爸放弃继承,把房产给我,那样的话到我奶奶去世了,怎么才能生效?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再婚与房产法律问题

    03/25/2013 11:55:00更新

    实践中再婚涉及到房产问题很多,纠纷也非常多。再婚的房产处理,其中包括男方和女方再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男方有房产和女方再婚,女方有房产和男方再婚,男女双方都有各自的房产然后再婚,那么上述的不同情形房屋所有权人是谁在这里我讲几种再婚情况下的房产产权归属问题:

热门律师推荐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因犯错误公司开除工资应该退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因犯错误公司开除工资应该退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犯错误被公司开除,若造成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的,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收养的具体条件是什么2024

问题分析:关于收养的具体条件是什么2024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洛阳修建房子复议程序怎么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洛阳修建房子复议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房子复议程序,通常指的是对涉及房屋的行政行为(如征收、拆迁等)不服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程序。 具体的房子复议程序如下: 2、申请行政复议:首先,你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时,你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在收到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行政机关会向你发送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答复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4、行政复议审查: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会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这包括审查原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等。 行政复议决定:经过审查后,行政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如果原行政行为合法、适当,行政复议机关会维持原行政行为;如果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行政复议机关会撤销、变更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5、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会送达给你和被申请人。 如果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6、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复议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是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是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除此之外,在三期也有一些禁忌从事的工作。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汽车高速超载处罚规定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汽车高速超载处罚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驾驶汽车在高速超载的,处罚规定是:1.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扣6分,处罚款;2.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扣3分,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3分钟前
任浩浴律师
近期帮助 52632 人
我买了套70平的房,需交土地转让金吗

问题分析:你好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这样便于更好的分析

3分钟前
任浩浴律师
近期帮助 52632 人
没有经业主同意,在高楼上装手机信号放大器,没有装地线防雷,怎样投诉。

问题分析:你好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这样便于更好的分析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139051 人
孩子带手机进学校被老师发现了停课回家半个多月了

问题分析:你好

3分钟前
任浩浴律师
近期帮助 52632 人
有人发朋友圈骂我怎么办

问题分析:你好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这样便于更好的分析

3分钟前
任浩浴律师
近期帮助 52632 人
我的钱存在别人的卡里了,现在不承认了

问题分析:你好 你可以详细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这样便于更好的分析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