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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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咨询律师
问题分析:关于南阳咨询律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可能因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以及咨询的具体内容而异。
一般来说,律师可能会按照小时收费,也可能会按照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费。
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建议你咨询下方在线律师,我们根据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为您推荐,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律师时,你应该考虑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信誉和费用等因素。
2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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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改造房屋怎么样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承德改造房屋怎么样给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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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嫁妆要怎样分
问题分析:关于离婚女方嫁妆要怎样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取决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嫁妆,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如果是婚后赠与,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嫁妆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如果嫁妆赠与是在结婚登记前,而女方家属没有明确表示嫁妆是夫妻赠与,则视为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则嫁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嫁妆赠与发生在婚姻登记后,且女方家属未明确表示是给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视为夫妻共同赠与,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了结婚嫁妆退吗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是否能退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此时嫁妆应当退还,归女方所有。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嫁妆分割时,嫁妆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则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
2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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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处罚标准2024
问题分析:关于销售过期食品处罚标准2024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销售过期食品处罚标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并处五万元到十万元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到二十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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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能否保全到期债权
问题分析:关于财产保全能否保全到期债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财产保全能保全到期债权。
只要是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
若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就此应予中止。
如果法院继续执行可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审理,如果法院立即解除对到期债权的查封,那么第三人就可以转移财产,这样法院对到期债权的保全就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保全作用及便于执行目的,浪费了司法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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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1000多4年了不还网上起诉流程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1000多4年了不还网上起诉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网上起诉欠钱不还办理流程如下:
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戚宴型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
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2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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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情况下,应如何妥善处理?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的情况下,应如何妥善处理
针对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以规避债务责任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相应措施:,如果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责任,并且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该等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其次,如果该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他们也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偿付责任;
最后,若是股东滥用公司法定独立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进而规避债务,若此举将严重伤害公司债权人的经济权益,这些股东也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2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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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黄石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3、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4、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拆迁补偿的标准各地不一,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2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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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还旧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分析:关于借新还旧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如果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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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犯罪吗?
问题分析:关于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犯罪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犯罪吗
1、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犯罪。
寻衅滋事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则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中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