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太原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买房交了定金,但没约定交全款的时间,得多长时间交全款,有时间限制吗。

山西-太原 2018-06-14 04:27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买房交了定金,但没约定交全款的时间,得多长时间交全款,有时间限制吗。

报告编号:NO.201806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武剑旺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87482

    咨询电话:13834593670

    没有合同约定?,来电咨询,可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于 2018.06.14 10:3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详细,但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需更多解答,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西律师 太原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太原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全部1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如果你们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生活的,那么算作事实婚姻;之后同居生活的,不论同居多久都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94年以前结婚未领取结婚证的是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94年以后的不属于事实婚姻,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此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此事件中,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82011

    李晓航

    咨询电话:18646088498

    咨询我
  • 一般以发票上的名字为准,如证明为婚前财产,可结合出资情况其他证据。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0125

相关知识
  • 交了定金后悔,定金能退吗

    其它定金知识04/15/2022 11:42:15更新

    正常情况下交了定金后悔,定金也是不能退的,因为退定金属于买家违约的行为,如果买家没有正当理由非得退定金,可能要交一定的违约金,不能全额将定金拿回来。关于交了定金后悔,定金能退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能退定金吗

    其它定金知识12/24/2021 10:49:25更新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否则不能退。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关于定金交了没签合同是否能退定金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 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能退定金吗

    订立纠纷03/27/2024 15:37:47更新

    若是由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所引起或源于双方当事人都无法承担责任的原因促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那么就可以有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如果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责任在于支付定金的一方,那么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口头协议交了定金怎么退

    其它定金知识03/18/2022 01:35:50更新

    可以报警,但是口头协议定金不退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口头协议交了定金一般不能随意退。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按约履行的可以抵作价款或者退回,不按约履行的属于违约。一方当事人若是实在不愿履行合同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定金应予扣除。当事人可以以合同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

  • 买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商品房买卖04/03/2017 17:21:00更新

    在大多数城市中,选到最满意的楼盘是相当困难的,热门楼盘一般都会引起购房者的抢购,而开发商为了尽快出售,锁定目标用户,也会搞一些促销措施,比如最常见的房屋认购书和定金。看到了很多定金无法要回的案例,购房者往往担心,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万一出现

  • 买车定金交了能退吗

    订立纠纷05/28/2016 15:41:27更新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为了确定交易的进行会交一个定金,有些当事人在达成合意后就会约定一个定金。这种情况尤其常见于商品房买卖交易当中和买车的时候,经常听到有人买车说“定金”、“订金”的问题,一字之差确实牵连很多人的财产损失。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买车定金交了能退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律师推荐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银行5万无力偿还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欠银行5万无力偿还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欠银行5万无力偿还如下处理: 1、先还一部分体现自己的良好还款态度,债权人可能会因此撤诉。 2、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也可以请亲戚朋友借钱先还上贷款,日后再还亲友钱。 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如果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上征信的信贷,不还款一定会产生信用污点,影响以后房贷和车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认定,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私放在押人员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问一下借款做担保人的后果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问一下借款做担保人的后果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做担保人影响自己贷款。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宁波修建房子维权流程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宁波修建房子维权流程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维权,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 拆迁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枣庄拆迁该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枣庄拆迁该怎么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和考虑因素: 1、 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 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 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 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 安置方式:政府可能会提供不同的安置方式,如货币安置、房屋安置、就业安置等。 不同的安置方式可能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因此,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如果您对具体的征地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双鸭山改造房屋该如何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双鸭山改造房屋该如何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补偿的核心部分,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2、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补偿项目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些补助和奖励旨在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进行法律维权。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甘肃改造房屋起诉程序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甘肃改造房屋起诉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维权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信息公开: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信息,以判断拆迁行为的合法性。 3 委托专业律师:征地拆迁维权涉及多个复杂的程序,每个程序都很重要。 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维权需要将多个程序进行组合,多管齐下,以此推动案件的进展。 4 启动法律程序:在被拆迁人委托律师后,律师会指导被拆迁人启动法律程序,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获得合理补偿:通常在提起法律程序后,拆迁方会主动找被拆迁人沟通补偿事宜,如果补偿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文书撰写指南

问题分析:关于关于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文书撰写指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文书撰写指南 通过法律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关于房屋财产分割的诉讼信函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几点重要内容: 首先,必须明确阐述原被告的个人基本信息; 其次,需要详细表明原告提出的具体分割要求;此外,在陈述事实与理由这一部分,原告应当清楚地说明房地产的购买史、确切地址、产权证书编号、当前状况,以及启动分割方案的背景因素;最后,法律规定,作为佐证的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和其住处也需要详细列出。 法律依据是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中应纳入以下要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场所及联系方式,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字、所在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居住场所等个人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字、所在地点等相应信息;(三)原告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所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名字和所在地。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长宁区咨询律师

问题分析:关于长宁区咨询律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选择律师时,我们建议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和口碑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业界口碑。 其次,律师与您的沟通能力和方式也非常重要。 一个好的律师应该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您的需求,并以合适的方式与您沟通,确保您能够充分了解案件进展和相关法律信息。 最后,律师的收费标准和方式也是您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确保您能够选择到收费合理、透明的律师,避免因费用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因此,我们建议您与多位律师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专业背景、经验和口碑,观察他们的沟通方式和能力,以及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这样,您就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各位律师的优势和特点,从而选择最适合您的那一位律师。 华律网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您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4千块钱1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4千块钱1年了不还怎么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起诉: 首先,积极与对方协商,催促其履行债务; 其次,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最后,凭证据和对方信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以下是需要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