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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追认也可以否认,但为了防止被代理人无限期地拖延追认,使狭义无权代理长期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应当对代理人的追认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关于追认权的行使期限,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相对人已行使催告权;另一种情况是相对人未行使催告权。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五百零三条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代理人的相关知识的分享,有些代理人是会赋予一定的权利,但是有些代理人是不具有权利,所以不同的代理人所赋予的权利也是不同,法律效力也是不一样,华律网小编希望大家对代理的知识有所知晓。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只要是从事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服务内容,可以从事银行贷款居间服务。那么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买卖合同中的无权代理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需要相对人担责,没有被追认就不需要担责。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关于买卖合同中相对人是否需要对无权代理承担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要求解任受托人等权利;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承担后果的义务、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等。关于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什么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表见代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广泛存在的,那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
现在中国的法律在不断完善当中,法律的重要性也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律师这个职业会越来越专业,并且人们运用法律的时候也会越来越多,那么肯定会请律师,律师怎样收费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要求解任受托人等权利;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承担后果的义务、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等。关于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什么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无权代理的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的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的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关于无权代理订立合同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理权滥用合同无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不是代理行为,而是无效民事行为,代理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关于代理权滥用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买卖合同中的无权代理如果经被代理人追认就需要相对人担责,没有被追认就不需要担责。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关于买卖合同中相对人是否需要对无权代理承担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无权代理人经追认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关于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第一、是表见代理的合同是有效的,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代理权的存在,此时对被代理人以及相对人均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如果后发生纠纷,被代理人及相对人需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代理人恶意代理,被代理人可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发生了损害的,可要求赔偿关于表见代理的后果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代理关系终止应符合的条件: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代理关系终止应符合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