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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法院起诉流程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11 135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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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在目前来说非常的火爆,因为很多人刚刚出来工作还没有能力购买房屋,而且如今房价是非常的高,而且房价还在不断上升。房屋租赁就能解决很多问题,但租房合同纠纷也十分的频繁。那么租房合同纠纷法院起诉流程是如何的?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

第一步,是写起诉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赁纠纷里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简单点说就是合同上签了你的名(别人代你签约标明是你住的也行),如果你住,但是合同上并未有你的名字,那你没法起诉(当时我这有个哥们就是,两人住一屋,合同上没名的那哥们非要在原告上写上他名,结果起诉书被拍回来,删掉他名再递上去才通过,我就此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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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合格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其实也就是跟你签合同时盖章的那个公司协议离婚的程序。如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这上面就是民事起诉书原告跟被告的基本信息。这块还得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一事一讼。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合同对应一个案子。有的网友组群想集体起诉维权,单纯从要回钱来说,跟你自己单独起诉没什么区别,区别可能在于社会影响吧。即使你们是同一套屋同时间跟同一个中介签的合同,起诉的时候,还是得要分开立案。只是法院会看情况是否合并审理。当时我这边情况就是同一套屋子三个合同,所以是相当于分三个案子写起诉书、立案、交钱,只是最后合并审理的。

所以,想一起打官司的得注意了。然后就是起诉的诉讼请求得对了。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在这,对比一下男方婚育证明格式。你得知道哪些事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就像我当时写了条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提供原告全部房租及卫生费发票,法官庭审的时候就说了,这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得找工商还是税务来着。而在我写起诉书之前,跟我一起起诉的同套房里的一人想加条诉讼请求写要法院判中介打隔离房违规,申请强制拆除并罚款,这条更不是法院的事了,如果你这么写诉讼请求,那法院肯定受理不了,因为法院没这方面权限。

租房合同中的纠纷如何解决

按实际情况,租房合同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按请求作出相关的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出现租房合同纠纷且私下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会选择到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应该得到权益。起诉的流程是必须遵循的,而且相关的资料是必须齐全的。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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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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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谢东东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具体什么情况

买到房屋是凶宅能否解除合同,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买到房屋是凶宅能否解除合同 买到凶宅买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约,可以要求退房。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卖房者如果为了将房屋卖出或卖高价而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但购房者明知是“凶宅”而购买的除外。 合同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原则上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注意的是,那些有捕风捉影的“鬼屋”之说,或曾发生因溺亡、触电、失火、煤气中毒等意外事件而致人死亡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其为“凶宅”。 那些完全凭主观臆断就以“凶宅”诉诸法院的,像认为住进后常做噩梦、家人生意倒闭等,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

房屋贷款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是什么呢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贷款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是什么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贷款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是什么呢 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财产分割相关规定如下:即当房产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为双方共同出资还贷时,即使产权证上有任何一方的名字出现,该房屋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资产。 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这些房产将依据夫妻双方的共有权利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具体的分割方案则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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