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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条款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559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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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可以减轻生活的压力,有的时候买车子也用的分期付款,要是全款也可以,但是不能高于流动资产的百分之50,不然的话生活压力是很大的了。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条款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所有权的转移有下列两种情形:

1、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即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时起转移,至于是现实交付还是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交付)则在所不问。

第一,这种所有权转移方式符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宗旨和本意,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客观原因(如经济实力不足)无法偿清全部价款,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以解资金不足之急,同时出卖人出售该标的物的目的在于转移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取得与之相对应的价款,并非转移标的物的使用权从而取得资金(如租赁);另外出卖人为扩大销售量,利用给买受人以“期限利益”的方式推销商品,其目的仍然在于取得出让商品所有权的相应价款。

第二,这种所有权转移方式符合我国民法原理和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209、224条也有类似规定。

2、双方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暂时保留在出售人,用以担保买受人支付价款,这即为所有权保留条款,此时买受人对于标的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买受人需以该标的物进行抵押或者进行其他处分行为,都需经出卖人同意,出卖人有权依据对标的物的所有权随时检查监督标的物状况。可见,所有权保留是针对买受人于价款付清之前先行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情形,保障出卖人的价款受偿权得以实现的较为理想的担保方式。

从法理上讲,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行使的是物权方面的救济措施,已让渡所有权的出卖人只能行使债权方面的救济措施,相比之下,所有权保留更有利于保护出卖人的利益。保留所有权,即对所有权的转移附加条件,只有在出卖人附加的条件得到满足时,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

《民法典》第6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所有权保留有两种情形,第一,简单的所有权保留,即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仅限于标的物本身;第二,扩张的所有权保留,即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除及于标的物本身以外,还及于买受人因处分该标的物(如将其出售)或将以标的物制成的产品销售而取得的收益,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何种方式。

当然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在此处必须对所有权保留的条件作出严格限制,即当事人只能约定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出卖人才能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不能在《民法典》第641条规定之外随意约定,否则约定无效,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受该约定的影响。

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

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对于你提出的这个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相关问题,分期付款都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这个合同中约定了多久进行偿还,要看好时间,不要被被人给坑了,分期付款还是找正规的平台了,不然的话利息很高。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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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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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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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诉讼地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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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约定诉讼地,出现买卖合同纠纷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向该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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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承诺书反悔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了承诺书反悔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签了承诺书一般是不能反悔的,此种情况下,建议协商解决。 经过双方签字的承诺书,是双方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依据此书面协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反悔方承担违约责任。 【辟谣】 签合同必须要按手印 真相:不是 解析: 合同不一定要按手印,一般来说合同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只要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那么合同就算成立了,按手印并非必要条件,但按手印与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醒】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有以下这些: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 违约责任一方面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约定违约金责任、定金数额、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怎么解决解除房屋租赁纠纷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怎么解决解除房屋租赁纠纷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民事法律纠纷一般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汽车过户手续和费用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汽车过户手续和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汽车过户手续有: 1、将车开到过户大厅,车辆查验区停放好,等待警察来验车验手续。 2、交易大厅打二手车交易发票并交纳过户手续费; 3、在交易大厅排号等待签字确认; 4、买方签字确认之后,到大厅选号机上选取新号牌; 5、领取过户车辆的新手续(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汽车过户的费用有: 各地二手车过户费用基本差不多,最低过户费用200元,最高过户费用800元,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1.0L-1.9L排量收费400元,2.0L-2.9L排量收费600元,3.0L及以上收费800元。 随当地政策文件会有所波动,但波动不大。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常见问题: 1、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应合法; 2、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和样板房; 3、正确理解认购书的性质; 4、对购房合同的每个条款仔细审核。 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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