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合同形式 > 签合同试用期口头辞职可不可以

签合同试用期口头辞职可不可以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77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的录用期限,如果劳动者要辞职的话,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需要做好辞职交接手续。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签合同试用期口头辞职可以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签合同试用期口头辞职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必须书面。

华律网

二、试用期辞职时间

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有的辞职员工不说一声想走就走,或者是明天要走,今天才说,给用人带来一定困扰,工作无法顺利交接。同时员工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后,三天内即可离职,企业没有权利限制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辞职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明确在3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辞职通知”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在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试用期辞职工资

试用期辞职是一定有工资的。在试用期内你和用人单位虽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正处在双方双向选择的阶段时期,双方在这一阶段中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你想要辞职的时候可以和领导实话实说,一般来说是不会太为难你的。不要动不动就和老板吵,这样只会把问题激化,对解决问题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试用期的工资的时候大家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试用期口头辞职算辞职吗?试用期辞职的话建议还是用书面申请好一点,这样才能够杜绝一些不良事情的发生,更好维护个人的试用期工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签合同试用期口头辞职可以吗相关内容,签合同试用期口头辞职是可以的,如果劳动者要辞职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及时结算工资的。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辞职未休年休假能否要求补偿
试用期辞职工资如何计算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引用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微信确认续租有效吗

    2024-04-26121 人看过

    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房东跟租客在微信上进行了沟通,租客也在微信上确认了要续租的消息,双方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等原本的房屋合同到期之后,微信确认续租是有效的。下面让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773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2024合同转让有没有赔偿

    2024-04-25138 人看过

    一般来说,当前社会中订立合同的双方之间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实际中有许多人会因一些原因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转让。在法律中规定了合同转让有没有赔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了吗

    2024-04-23120 人看过

    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居间的叫法实际是从它的功能层面叫出来的,顾名思义就是“在中间”的意思,而中介一般都是两头跑的,恰好是中间人的角色。关于民法典是否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2024-04-23162 人看过

    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要遵守居间合同约定,否则构成违约。关于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04-23102 人看过

    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居间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居间合同的条款应当完善,合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方式。关于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指直接影响合同类型的必备义务;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关于合同义务的种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关于如何判断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代理权行使合同方式有:亲自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理权;代理权行使合同的其他方式。关于代理权行使合同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我国合同法对授权委托合同是有规定的,签订授权委托合同时要注意委托的范围、委托的期限、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关于授权委托合同有哪些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编号不是法定要件,只是各个合同当事人因为本公司的档案管理需要进行的编号,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个内部行政行为。所谓的合同编号,是为了方便合同管理,而给合同设定的。合同的编号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与查找。关于合同编号是不是法定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要式合同是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有名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传统习俗,按行为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等。关于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可抗力条款可以约定。在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不是必须写明的,因为法律有明文规定,直接援引法律规定也是可以的。关于不可抗力条款师范能够约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解除合同诉讼之管辖权的确立地点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解除合同诉讼之管辖权的确立地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解除合同诉讼之管辖权的确立地点 关于解除合同之诉的法定管辖权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得知,此类型案件应由被告所在或合同行使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受理及审理。 在此基础上,各方可于事先在书面合同中约定选择管辖权法院的地点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以及标的所有地的人民法院,但需确保所选定的法院并不违反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以下分别是详细的法律条文references: 1.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明文规定,因合同矛盾引发的诉讼,其管辖权A豹子手北京法院由被告所在或合同行使地的人民法院行使。 2.第25条明示,在涉及合同争议的情况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署书面合同时即妥善安排选择被告所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以及标的所有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权法院,但请注意,若其选择有违《民事诉讼法》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则将被视为无效。 3.第26条宣告,对于保险合同纠纷导致的诉讼,其管辖权法院A豹子手香港法院系被告所在地点或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4.第27条指出,因票据争议引起的诉讼,此案的管辖权法院应当hammadAlshammy由票据支付地点或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拥有。 5.第28条公告,涉及到铁路、公路、河流、海洋与航空运输以及联运合同矛盾而致的诉讼,A豹子手权衡利弊由运输物品始发地、目的地或是被告所在地点的人民法院拥有绝对权力。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二手房买卖纠纷对方不配合履行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二手房买卖纠纷对方不配合履行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对方不配合履行,可以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 确实沟通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判决生效后,对方经过法定期间不予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法院在接到权利人的申请之后,可以在六个月之内强制要求对方腾出房屋交付给权利人或者发出协助履行通知书给房产部门,让权利人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取得四证施工是否合同无效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取得四证施工是否合同无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未取得四证施工的,此时施工合同是有效的。 在我国的建筑合同的签订以及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合同是需要一定的资质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资质问题的认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