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其它合同纠纷 > 间接委托和行纪合同有哪些区别

间接委托和行纪合同有哪些区别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3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间接委托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行纪合同也是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接下来,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间接委托和行纪合同有哪些区别

尽管合同法设立了间接代理制度,但这种制度与行纪仍存在一相似性。一方面,无论是间接代理还是行纪合同,代理人或行纪人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的;另一方面,这两种制度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尤其是对内都涉及到委托合同关系问题。但是,间接代理与行纪是有本质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华律网

1.在间接代理制度下,虽然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的,但在符合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和第四百零三条规定的间接代理的条件下,被代理人有权介入该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第三人也有权选择被代理人作为合同相对人。从法律效果上说,由于行纪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构成的,因此,合同应当分别履行,委托人只能向行纪人提出合同请求,第三人也只能向行纪人提出请求。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常行纪人直接与相对人发生买卖关系,无论是购进还是卖出,行纪人都要支付货款或交付货物,如果确实因为委托人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行纪人不能履行义务,也只能由行纪人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由行纪人向委托人和第三人追偿。

2.方当事人破产的情况下,间接代理和行纪的区别将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甲委托乙向丙购买一幅名贵的油画。假设甲向乙交付了货款,乙将该货款支付给了丙,丙已经将该油画交付给了乙,但在乙尚未将该油画交付给甲之前,乙宣告破产。如果本案是一个行纪关系,则乙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发生买卖关系。丙向其交付油画以后,所有权将直接移转给乙。而在该油画没有由乙转移给甲之前,该油画的所有权仍然由乙所有,没有移转给甲。甲不能以其对该油画享有所有权为由主张将该油画取回。甲将承担乙破产不能交付油画的风险,因为油画并不独立于乙之破产财产。如果本案是一个间接代理关系,则乙是完全以甲的代理人的身份购买油画,其从事购买行为的效果都要由甲承担,因此,丙将该油画交付给了乙,所有权并不是移转给乙,而是移转给甲,乙实际上是代理甲在接受该油画的交付。因此,甲可以其对该油画有所有权为由主张将该油画取回。

同样是这个案子,假设甲向乙交付了货款,乙将该货款支付给了丙,丙在将该油画交付给了乙之前,宣告破产。如果本案是一个行纪关系,那么合同关系只是发生在乙与丙之间,所以甲不能够以丙的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资产的分配。但如果本案是一个间接代理关系,则在乙披露以后,甲可以行使介入权,从而可以以丙的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资产的分配。

3.行纪合同都是有偿的,行纪人通常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在行纪合同中,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给付报酬。而在间接代理中则不一定是有偿的,也就是说,它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当然,如果我们将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认为仅仅适用外贸代理,则这种合同都是有偿的。但现行立法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仅适用外贸代理。因此,这种合同并不一定都是有偿的。所以,如果在内部关系中双方形成的是一种无偿的法律关系,则由此产生的只能是间接代理而不能是行纪,因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行纪人从事行纪活动是收取报酬的,无偿关系不可能发生行纪。

4.行纪涉及到两个独立合同关系,一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二是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并不参与前一种合同关系,而只是参与后一种合同关系。在间接代理的情况下,尽管也涉及两种法律关系,但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涉及两个合同关系,因为在间接代理中,有单方授权而无委托合同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例如,甲授权乙向丙购买电脑10台,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购买电脑的合同。但甲与乙之间并没有就委托合同的内容如期限、报酬等达成协议。在订约时,乙曾向丙表示,该批电脑是为甲购买的。由于丙交付电脑以后,甲没有向乙交付货款,乙也没有向丙付款。丙行使选择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而甲认为其没有与乙达成委托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尽管甲与乙没有达成委托合同,但有授权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丙行使选择权,则可以按照间接代理处理。所以,如果在内部关系中只存在单方授权,则由此产生的只能是间接代理而不能是行纪,因为行纪关系的构成必须有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委托合同,而只有在代理关系中才可能存在单方授权问题。

5.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此情况应属于间接代理而不是行纪。所谓在订约时第三人知道有代理关系,包括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是在接受谁的委托在与其发生合同关系,知道具体的代理关系的内容。如果第三人在订约时只是知道有委托关系,但并不知道具体的委托人和委托内容,或者即使在第三人订约后知道具体的委托人和委托内容,则此种情况应属于行纪而不属于间接代理。如果对第三人知道的内容不作严格限制,例如,不要求第三人事先明确知道具体的委托人是谁,则将会使行纪关系都可能转化为间接代理关系。

6.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如果因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其他商业上的需要,受托人完全可以向委托人不予披露第三人,则在此情况下,不适用间接代理的规定,而应适用行纪的规定。

在第三人不知道代理关系的情况下,发生了因为委托人的原因而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合同义务的,或者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而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的,如果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或者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则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所规定的委托人的介入权和第三人的选择权可否准用于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和第三人?有人认为,这将发生间接代理与行纪的竞合,委托人或第三人可以在间接代理和行纪之间进行选择。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法律上对此种选择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为了防止因为委托人的原因造成行纪人不能履行义务,合同法单独设立了一些对行纪人予以保护的规定。例如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规定:“委托物不能卖出或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因为行纪人能够独立地承担责任,在许多情况下,没有必要再由委托人介入或者由第三人选择。

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422条)行纪人的留置权,担保法未作规定。因此,它应该算一个新规定。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行纪合同样本
行纪合同如何订立
详解行纪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宅基地上盖的房子能否出租

    2024-04-27116 人看过

    宅基地是用于农村的村民兴建房屋的用地,而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盖房子的,村民一般需要到城乡规划部门报建的,那么宅基地上盖的房子能不能进行出租?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763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优先续租权能打赢官司吗

    2024-04-27165 人看过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就会终止,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协商续租,而承租人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的,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以优先续租权向法院起诉的,一般会败诉的,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续租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租期一年没到时间押金能退吗

    2024-04-26195 人看过

    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而在实践中,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的期限是一年的,租赁期限未满,承租人不想继续租赁解除租赁合同的,押金能不能退要看合同约定,由于承租人违约,所以一般情况下押金是不退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违法扩建,出租人要承担费用吗

    2024-04-26123 人看过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违法扩建,出租人要承担费用,其费用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分担。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同意扩建但无特别约定的,扩建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除外。关于“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违法扩建,出租人要承担费用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合同和技术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4-04-26199 人看过

    工程合同和技术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工程合同和技术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工程合同和技术合同的区别主要有对象不同、类型不同以及范围不同。工程合同一般是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签订的协议,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

  •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变更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然后,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最后,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宁夏技术合同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对于技术合同合同的签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内容。关于宁夏技术合同备案到哪里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关于技术合同包括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专利纠纷可以私了的。关于专利纠纷是否可以私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方的合同丢了的,可以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或者合同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该机关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印章。关于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装修押金不退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因为装修押金与物业费交纳并没有直接关联,二者需要分开来处理,装修押金不退的处理具体是根据合同约定来判定当事人责任。关于装修押金不退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鉴证日期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申请,对双方所立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鉴证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关于合同鉴证日期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诉讼地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约定诉讼地,出现买卖合同纠纷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向该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诉讼请求。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签了承诺书反悔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了承诺书反悔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签了承诺书一般是不能反悔的,此种情况下,建议协商解决。 经过双方签字的承诺书,是双方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依据此书面协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反悔方承担违约责任。 【辟谣】 签合同必须要按手印 真相:不是 解析: 合同不一定要按手印,一般来说合同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只要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那么合同就算成立了,按手印并非必要条件,但按手印与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提醒】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有以下这些: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 违约责任一方面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约定违约金责任、定金数额、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怎么解决解除房屋租赁纠纷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怎么解决解除房屋租赁纠纷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民事法律纠纷一般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汽车过户手续和费用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关于汽车过户手续和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汽车过户手续有: 1、将车开到过户大厅,车辆查验区停放好,等待警察来验车验手续。 2、交易大厅打二手车交易发票并交纳过户手续费; 3、在交易大厅排号等待签字确认; 4、买方签字确认之后,到大厅选号机上选取新号牌; 5、领取过户车辆的新手续(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汽车过户的费用有: 各地二手车过户费用基本差不多,最低过户费用200元,最高过户费用800元,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1.0L-1.9L排量收费400元,2.0L-2.9L排量收费600元,3.0L及以上收费800元。 随当地政策文件会有所波动,但波动不大。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常见问题: 1、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应合法; 2、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和样板房; 3、正确理解认购书的性质; 4、对购房合同的每个条款仔细审核。 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常见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