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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10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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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租房住的人,这部分人大多是从外地到本地工作的,或者是离开父母独自打拼还尚未买房的人,选择租房的人一般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以一旦出租房被买卖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这部分人就该流落街头了。所以法律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今天华律网小编要讲的就是这个问题。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因为一旦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很难在短时间内再找到一个合适的新房源,承租人对于出租房的需要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如果您不幸遇到了出租房买卖导致自己利益受损的事情,建议您前往华律网主页查找相关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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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转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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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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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继承、拆迁、合同、婚姻、建设工程等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借名买房、腾退返还、确权、排除妨害、确认效力因借名购买经适房、两限房、房改房、商品房,出资人主张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解除借名合同,出名人主张合同无效、排除妨害、返还房屋。继承、遗嘱无效、遗赠、时效、翻建、共有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瑕疵诉请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时效丧失诉权;因子女参加翻建要求确认共有,因赠与合同与遗嘱冲突产生适用纠纷。婚姻、析产、离婚协议、赠与、赔偿、婚后财产纠纷、转移财产、贷款、恶意串通婚前或婚后购置房产、父母赠与或借贷、合资购房;家庭析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赠与撤销或过户纠纷;婚姻过错精神赔偿;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用房产恶意抵押、恶意串通隐匿财产。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军产房、央产房、经适房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房改时超标、借用工龄、多占房屋、因报销供暧费更名产生确权及腾退、分割纠纷;集资房、回迁房无法办产权证,军产房买卖无效、无法继承分割产生争议;央产房无法上市;经适房转让无效纠纷。房屋买卖合同、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合同解除、阴阳合同卖方以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逾期付款诉请合同无效或解除;买方诉请过户或违约赔偿或以善意取得要求履行,或以新政、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征收、拆迁、腾退、棚改、析产、安置房、居住权确认拆迁协议无效、确认拆迁违法;拆迁安置房分割、居住权确认、空挂户权益、权利人去世利益分割;公改私确权纠纷。小产权、以房抵债、工程承包、宅基地房买卖确认小产权、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及赔偿,以房产买卖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及诈骗、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损失赔偿因各种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如因欺诈、胁迫而撤销;因主体要件欠缺确认合同无效,因履行障碍需要解除,而追究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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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合同应包括哪些具体条款?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托合同应包括哪些具体条款?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信托合同应包括哪些具体条款 凡欲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须详细披露以下关键信息:(1)信托之目标所在; (2)潜藏在幕后的委托人以及信托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居住地; (3)明确指出受益人或潜在受益群体的范围; (4)详尽描述信托财产的特征、种类及具体情况; (5)寄望于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方式与途径。 除上述各项交代事项之外,亦可适当提及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模式、信托受托人的薪酬待遇、新任信托受托人的选举过程以及信托终止的诸般原因等重要事宜。 在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凡是涉及到信托财产需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形,必须严格遵守法定义务,依法进行信托登记事宜。 如若未能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托登记义务,则注册机构应要求其补办登记手续; 倘若仍无法完成补办工作,此项信托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的认定标准以及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效力待定合同的认定标准以及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体现如下:首先,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尽相同。 可撤销合同多数情况下仅欠缺了意思表示真实性这一基本生效要件或者在某种程度上重蹈覆辙于完全公正性的原则,例如遭遇欺诈、威胁、乘人之危、重大误解以及明显失衡等情况; 相比之下,效力待定合同错过的恰恰是合同当事人在主体能力方面所需具备的合同有效要件。 其次,它们的效力态貌悬殊巨大。 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获得法定证据批准其有效性前,无论是宣告无效亦或是承认有效,都尚处效力待定期,如同百家争鸣时期,既不是无效法律事务,也并非具有约束力的有效案件。 然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构确认其无效以前,一直保持着有效合同的身份; 然而,一旦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力并经过法定机构确认无效之后,便化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再者,在于有权发起并影响决定合同效力变化的权益群体各不相同。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由法定的第三方进行接纳或反对的追认,或者通过善意的合同同伴撤销; 但是对于可撤销合同来说,只有被损害的那一方才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 最后,关于时间限制上,也有所差别。 在效力待定合同中,第三方应该在法律规定的催促追认期限之内给出接纳或反对的追认决定; 而对于可撤销合同而言,当事人即需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理由那日开始计算,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利。 总的来说,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涵盖了四个类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缔结合同时形成的合同,受到客观条件限制的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没有代理权的人代表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以及无资产处置权的人处置他人财产的合同。

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实践中,针对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以上几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是如果能够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相对而言比较好的,因为可以避免双方矛盾的再次升级,成本也比较小,当然,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大胆地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廉租房是否可以进行转让,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廉租房是否可以进行转让,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 法律解读:严格遵守法规,廉租房不能进行转让交易。 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条款规定,廉租房作为国家实行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有权归属为我国政府,此种房屋仅用于出租而非出售给公众,故而承租人不可对其进行买卖、转租或者改变其原本的设计使用目的。 ——援引自《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 在具体操作上,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采取了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两种相辅相成的方式。 其中,货币补贴策略即由各县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获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户家庭发放相应数额的租赁住房补贴款项,使得此类人员能够自行寻找符合条件的住房并予以承租;至于实物配租手段,则是政府根据市场价格标准,为申请人提供适合居住的保障性住宅小区房屋,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廉租住房保障主要借助于发放租赁补贴这一方式,从而提高城市低收入住房困户家庭的住房承租能力。 若是在某些地区出现廉租住房供应紧张的情况时,政府有责任通过新建及收购等措施,以有效缓解住房供应压力,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可覆盖范围。

违约了中介合同定金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违约了中介合同定金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是中介违约,定金能退,而且是双倍退还。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人违约,那么定金是不能退的。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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