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房屋买卖公证

北京- 2011-03-02 14:54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买房人已交给卖人房款,卖房人因房产证尚未解押,无法过户给买房人,但出国机票不等人。怎样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譬如,银行解押款要由买房人出,房屋过户时卖房人不在,等等

报告编号:NO.201103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王东

    帮助人数:553

    如果时间紧迫,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后续事宜。

    回复于 2011.03.02 19:2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4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签订合同后,对按揭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公证行为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李同红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08650

    你好,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

    回复于 2011.03.02 17:24

  • 牛国荣

    帮助人数:200104

    可以办理委托人的公证手续.

    回复于 2011.03.02 16:14

  • 宋建萍

    帮助人数:1083

    卖房人可以公证委托他人办理。

    回复于 2011.03.02 14:5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北京律师 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房屋继承遗产税 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2] 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出售赠予来的房产 不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满5年的:(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法律依据】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消息,国务院任命肖亚庆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肖亚庆的国务院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张毅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龚清概的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刘延国的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职务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我刚好有了解一些关于二手房税费怎么算的问题,这里和你分享一份计算资料吧,首先买房人需交纳的二手房交易税费为:1、契税:房款的1.5%(90平以内,首套,1%;90-143平米,首套,1.5%;144平以上或者两套,3%。)2、印花税:房款的0.05%3、交易费:3元/平方米4、测绘费:1.36元/平米5、权属登记及取证费:按各县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在200元以内。卖房人应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为:1、印花税:房款的0.05%2、交易费:3元/平方米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1%(房产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的具体规定阐述如下:1、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5、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另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同上所述。这里介绍得都很清楚哦,可根据这个来计算,很高兴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不做也是一样的,只要婚前全款购买,婚后不存在按揭都是婚前个人财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咨询周炜律师。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96330

    周炜

    咨询电话:15825954235

    咨询我
  • 你好! 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合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9]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相关知识
  • 房屋买卖怎么公证,公证又需要些什么

    04/24/2018 17:40:00更新

    现在,房屋买卖肯定很多,但是不了解房屋买卖公证的也很多。那么房屋买卖怎么公证呢公证又需要些什么呢

  • 房屋买卖公证有风险吗

    09/28/2018 17:48:00更新

    进行房屋买卖时,会产生比较多的风险,如不能过户、合同违约等的问题,有些人为了避免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风险,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以确定买房的合法性,那么房屋买卖公证有风险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能公证吗

    房产买卖纠纷11/28/2021 10:25:15更新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能进行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规定,合同是公证机构办理的事项之一,因此,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作为合同,自然是可以办理公证的,但要注意房屋买卖公证只是证明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公证后还是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

    05/31/2018 17:09:00更新

    房屋买卖是一件大事,很多人在房屋买卖上都是相当的谨慎,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最近有网友问到有人问到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如何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

    03/09/2012 10:49:22更新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更多关于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05/28/2012 19:47:00更新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更多关于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明确规定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条款,我方详细说明以下关于著作权的时间效力的相关内容及规定: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具体阐释,对于自然人生前所创作的作品,其所包含的发表权以及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所述的各种权利的保护期限为演绎作者寿终正寝之日起计算,共计五十年,直至其离世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若作品属于合作性质,则以最终离世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为保护期限的截止日期。 而针对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所持有的作品和职务作品而言,这些作品中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享有者(即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雇员等),其对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同样也设定在五十年,其具体截止日期为作品创作完毕并首次发布之后的第五十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 此外,参照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中的明确描述,此部分权利的保护期限亦规定为五十年,具体计算日期为作品自创作完成后起,满五十个公历年后的12月31日。 ,如若某部作品自创作完成至今尚未对外发布,根据本法规定,自作品创作完成后的第五十个完整公历年度开始,该作品将失去法律给予的保护,这也是我们必须提醒您的重要内容。 上述保护期限的计算皆依据公历年度进行,依据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二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条款解释。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阳泉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房屋补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房屋评估:专业评估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2、 补偿方式:房屋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评估的房屋价值,拆迁方会向被拆迁方支付一定的货币补偿款。 - 产权调换:拆迁方会提供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当的新建房屋,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其他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装修补偿费等。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问题分析:关于什么是显失公平的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2.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 3.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中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40000块钱一直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 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锦州征收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 1、这主要是从事运输业者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特有损失。 当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坏时,如果受害人是使用受损车辆从事运输业的人,则因机动车损坏导致停运就会给其造成营业收入的减少,由此发生营业损失,也称停运损失或者营运损失。 2、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延安修建房子该怎么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被征收导致停产停业,也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补偿。 4、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以上是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规定和流程,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对具体的补偿方案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贵阳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分析:关于深圳市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证市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以下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旧法人及全体股东的U盾或者CA数字证书,法人必须是在深圳本地办理的CA数字证书; 3、新法人的所有信息,包括身份证、电话、邮箱 ; 4、法人实名账号与密码。 风险提示:变更法人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细节方面容易忽视,变更法人时,公司不能有税务异常和工商异常,新法人不能在工商局和税务局黑名单中。 ,因此再次提醒大家,变更法人一定要走相关的程序。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寻衅滋事对方拒不赔偿该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拒不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寻衅滋事一方不赔的话,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对方依然对赔偿不理不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责,但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免除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仍应按生效法律文书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