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妹妹精神病丢七年,用他来户籍

139 ******** 江苏-苏州 2022-03-25 14:02 行政诉讼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妹妹精神病丢七年,用他来户籍

报告编号:NO.202203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林刚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8570

    咨询电话:15365374565

    什么诉求

    回复于 2022.03.25 16:43

  • 律典法律团队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6076

    什么问题?没有说清楚

    回复于 2022.03.25 16:20

  • 宁飞龙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48270

    什么诉求

    回复于 2022.03.25 14:5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有律师已做出比较详细的解答可供参考,但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江苏律师 苏州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 苏州行政诉讼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第一次开庭前都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不用改起诉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有一点精神病的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收养孩子,不能上户口。 【法律依据】 《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不可以,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他的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婚姻关系中更难于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进而更易导致婚姻出现状况。然而,他们自身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却十分低下,无力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理由。   无效婚姻情形属于“疾病婚”。即因一方或双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由此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出于发病期的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疾病。   婚姻关系中的“补偿”有特定含义,指的是家务补偿等,根据您的情况,如果属于无效婚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在无效婚姻被依法宣告无效时,这种婚姻关系不论结婚的事实是否发生,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不被法律所承认。婚姻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指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需要对疾病进行鉴定,如果该疾病属于无效婚的情形,则不需要离婚,婚姻无效。否则需要起诉解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44800

    张丽珍

    咨询电话:18911074542

    咨询我
相关知识
  • 妹妹妹夫去世了姐姐有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08/13/2017 17:04:00更新

    妹妹妹夫去世了的话,如果他们的父母都还健在的话,这个遗产应该是属于他们父母的,除非是他们的父母都已经不再的时候姐姐就有了继承权了。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妹妹妹夫去世了姐姐有继承权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妹妹妹夫去世了姐姐有继承权

  • 丢护照如何挂失

    破产程序06/08/2018 20:44:02更新

    在银行卡丢失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通过银行客服电话或银行大厅经理,第一时间将银行卡挂失,以免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护照作为身份证明的一种证件,如果丢失了需要挂失吗?华律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如何防止护照丢失,丢失了怎么补。

  • 丢护照如何补办

    破产程序04/29/2018 19:06:01更新

    现在,办理护照的需求是越来越高,许多人会因为工作或生活的原因办理护照。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那么大家知道丢护照如何补办吗在此,华律网已为大家整理出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下面大家就跟着华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哥哥侵犯妹妹的隐私犯法吗

    人身权侵权04/01/2024 08:18:48更新

    此举无疑违背法律与伦理规范,在道德领域看,实属为乱伦之行径,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我们强烈呼吁您立即中止此种不当行为。从法律角度而言,若涉及对象未满十四周岁且对其施以不当行为(不论主观意愿与否)均将被认定为强奸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妹妹可以继承姐姐的财产吗

    法定继承10/21/2015 11:17:52更新

    根据我国继承法,我国继承关系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者没有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姐妹关系属于继承关系吗?妹妹可以继承姐姐的财产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对此整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妹妹可以继承姐

  • 妹妹有义务抚养哥哥吗

    抚养权01/29/2023 15:14:00更新

    一般情况下,妹妹没有义务抚养哥哥。未成人子女应当由其父母抚养、教育、保护。但法律规定了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关于妹妹有义务抚养哥哥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以下乃为无效合同之具体案例如下所示: 1.合同订立之时,当事人对于事实真相或关系表达浮夸且欠缺诚意者; 2.当事人意图通过达成某种协议或交易而故意损害其他合法权益所有者之利益的; 3.合同签订者在法律层面上并不适格或者具有法律限制,从而使得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人; 4.合同条款严重背离生活之道德法则或人群观念,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 5.合约的履行可能对公众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或者触及法律红线之内容。 相关法律依据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条款,例如:第一百四十六条条款中所述,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进行的涉及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宣告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则涉及到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条文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视为无效处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便此类强制性规定违反了,也有可能不会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宣告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则明确指出,当行为人与相对人有恶意勾结,试图通过互相配合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那样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费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费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鉴定费是鉴定机构收取的,跟鉴定等级无关;每个地方鉴定费收取的数额不太一样,但一般不会太高。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包头律师在线解答多少钱

问题分析:关于包头律师在线解答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的费用因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以及咨询的具体内容而异。 一般来说,律师可能会按照小时收费,也可能会按照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费。 在一些地区,政府或法律援助机构也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建议你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律师时,你应该考虑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信誉和费用等因素。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征收纠纷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征收纠纷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1.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 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 2.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 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起诉离婚几次才能判离,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起诉离婚几次才能判离,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几次与是否能判离无关。 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我国法律有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和好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就会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

问题分析:关于担保人的父母就一定要被冻结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当事人为他人作担保,担保人的家属的财产不会被冻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承担,债权人提起诉讼,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只会执行义务人名下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对于刑事犯罪的干部如何处分

问题分析:关于对于刑事犯罪的干部如何处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那些证明材料

问题分析:关于办理收养公证需要那些证明材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的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中优先权的基本含义 尊敬的下属们,请允许我为大家详细解释和讲解商标注册申请当中的优先权概念。 所谓的优先权,实际上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能够在其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方面,享受到相应的优先待遇。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凡是任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已经在本国际联盟某个成员国内正式启动了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的,从首次提出申请的那日起算,6个月之内,便可在其他国家针对同一商标进行商标的统一注册申请,并享受优先权的优势。 不知这一解释是否便于各位更好地理解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南阳改造房屋怎么样给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南阳改造房屋怎么样给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赔偿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这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旨在覆盖因拆迁而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拆迁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