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未成年时随母亲一起分的公房,但分的公房后户口就不曾迁入,是否还有权益诉讼承租人伪造我字迹单独购买公房产权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本人未成年时随母亲一起分的公房,但分的公房后户口就不曾迁入,是否还有权益诉讼承租人伪造我字迹单独购买公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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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只是模仿字迹来签订合同的话,合同相对方不承认,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辨明真假,一旦鉴定不是你本人所签,合同是无效的,对方还要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问您目前的诉求是什么?关于具体情况您可通过主页预留方式与我沟通,进一步了解后,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视情况而定。法律规定孩子跟谁姓都可以,不影响落户的。关于孩子的姓是否可以随母亲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实践中,公房承租人该怎么确定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公房承租人如何确定的一些介绍,仅供参考。
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生来死别,这是属于自然的一种变化。而有些人在生前是公房承租人因某些意外而突然离世,那么他所承租的公房应该如何处理呢这是很多人关注的一个问题。为了给大家解开这疑惑,华律网小编收集了以下资料。
如公有承租人迁离本市,或者承租人死亡的,需变更公房承租人。那么变更公房承租人的类型有哪些呢如何进行公房变更登记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有关变更公房承租人怎么进行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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