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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如何付款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8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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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关于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如何付款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如何付款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建筑工程由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防水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智能建筑系统等分部工程构成。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涉及建筑工程的安全。小编认为,前述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结构”应包含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属于违法分包,订立的分包合同无效;总包单位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将其他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的,订立的分包合同有效。

3、桩基工程是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属于主体结构工程。总包单位分包桩基工程的,分包合同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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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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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金额有上限吗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程签证金额有上限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程签证金额有上限。 工程签证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虽然工程签证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亦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有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重视签证管理工作,常出现因双方签证主体资格及其职权、签证的程序以及签证的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所做的签证无效而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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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准备购买工抵房,交了5万定金,和工程方签了个合同,现在有争议

任浩浴律师50分钟前回复:

购买工抵房时出现这种情况,即工程方承诺房屋为大产权商品房,但现在开发商表示该房屋无产权,这涉及到非常严重的合同欺诈和购房风险。以下是您可能需要考虑的几个方面: 1. **核实产权状态**: 首先,您必须亲自或通过合法途径核实房屋的实际产权状况,例如查阅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预售许可证等,或直接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2. **合同审查**: 仔细阅读您与工程方签署的合同条款,查看其中是否有关于房屋权属、产权办理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有保证房屋为大产权商品房的条款,那么工程方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 3. **法律救济**: 在证实房屋确无产权的情况下,您可以主张工程方违约,并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定金。鉴于您提到“定金法则”,在中国大陆地区,如因卖方(此处指工程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4. **开发商责任**: 如果开发商明知房屋无产权而允许工程方进行抵债销售,那么开发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澄清事实并协助解决问题。 5. **法律援助**: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且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6. **防范风险**: 工抵房往往牵扯多方利益关系,购买时务必谨慎,并确保所有交易行为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尽量通过正式渠道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在合同中清晰写明房屋权属性质、过户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综上所述,基于目前的情况,您应该迅速行动,搜集证据,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同时,未来在购房过程中,务必更加小心,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合法,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有人想用本人证书,如何分辨对方说的建筑安全员证书用来挂靠公司而不是挂靠工程是挂靠工程?

任浩浴律师1小时前回复:

在建筑行业内,“挂靠”通常指的是个人将其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到某个建筑公司,而本人并不实际在该公司全职工作或履行相应职责的行为。对于分辨建筑安全员证书是用来挂靠公司还是挂靠工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和核实: 1. **目的和用途**: - **挂靠公司**:通常是将安全员证书注册到某建筑公司,以满足该公司申请或保持某种资质的要求,持证者可能不在该公司实际任职或参与具体工程项目。 - **挂靠工程**:虽然严格意义上不存在“挂靠工程”的说法,但如果安全员证书持有者参与到具体的工程项目中,但并非与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或业主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报酬并仅名义上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这也是一种不合规的做法。 2. **合同和协议内容**: - 查看与对方签订的任何书面协议,确认是否仅涉及证书使用权的租赁或借用,并无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这更可能是证书挂靠公司的情况。 - 如果协议内容包含在特定工程项目的任职要求、工作时间和范围等具体细节,则可能是要实际参与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社保和劳动合同**: - 挂靠公司时,持证者通常不会与挂靠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也不会由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若证书用于具体工程项目,理论上应当与项目所属公司有正式的雇佣关系,表现为签订劳动合同和正常缴纳社保。 4. **法律责任和风险**: - 挂靠公司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违规挂证而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风险,以及因挂靠公司使用证书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导致持证者的信誉受损等。 - 如果证书实际上被用于了某个具体工程,而不直接服务于挂靠公司,那么可能会涉及到工程安全责任问题,一旦工程出现安全事故,持证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为了避免潜在风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直接向当地住建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并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国家关于建筑行业资质管理、职业资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挂靠行为,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承包人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需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包人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需具备的条件: 1、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 2、承包人已经给付发包人合理期限的催告(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3、优先受偿权未过6个月的除斥期。 4、建设工程可折价、拍卖; 5、有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6、工程已竣工,有竣工验收证明。 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偿权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承包人对其建设的工程项目,即发包人的特定不动产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时,方能行使,即其具有明确的担保物权的特性,依附于其所担保的债权。 又因其法定优先权的性质,无需登记公式,故从主债权产生之日起,优先受偿权亦相应产生,因此,对其存在不必要求经过单独的诉讼程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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