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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59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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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也是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下面就由华律网邵阳律师为大家整理业主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主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有遵守相应的规定,并且保护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使用部分,以及公共设备的使用,定期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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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房地产信托找律师如何收费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长寿区房地产信托找律师如何收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费 (1)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务费; (2)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务费; (3)争议标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务费; (4)争议标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务费; (5)争议标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务费; (6)争议标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服务费。

如果一方擅自处置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如果一方擅自处置房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部分共有权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例外的情况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对财产的处分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与卖房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是第三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是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另一方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进而追回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何种状况下,房屋可以进行变更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在何种状况下,房屋可以进行变更处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何种状况下,房屋可以进行变更处理 该住宅楼宇可以通过买卖、赠与及遗产传承等方式进行更名过户手续。 针对上述三种不同情形,更名过户所需办理之各项手续如下所述: 首先,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书、赠与协议或具有法律效力的遗产传承公证书; 其次,递交材料至房管局,填写相应之表格与存量合同;接着,按照相关法规缴纳契税以及其他税费款项;最后,方可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事宜。 相关的法律依循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登记事项在正式载录于不动产登记薄之时即宣告完成登记程序。 在此之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向申办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文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的转移或变动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管部门提出房产变更登记申请,同时凭借变更过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过当地土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同级人民政府为其更换或修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如遇特殊法律规定,则遵照具体法律条款进行办理。

因为房价上涨卖方反悔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为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建议买方要求其提出书面涨价申请。 如果卖方拒不提供书面申请的,买方可采取录音方式,将卖方要求涨价的意思表示记录,以便日后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因为房价上涨卖方反悔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商洛修建房子维权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商洛修建房子维权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房屋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你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明确你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在起诉状中,你需要详细陈述与房屋相关的争议事实和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2、人民法院将对你的起诉进行审查,并在符合受理条件后立案。 立案后,法院将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和相关证据。 3、接下来是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案。 如果调解不成功,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4、在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在法庭上陈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法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5、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6、二审法院将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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