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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143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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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我们经常约定违约金来防止对方违约,那么什么是违约金呢?房产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计算的呢?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这些我们总结的相关知识吧,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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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购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购房合同违约金主要有两种作用:

1、购房合同违约金担保合同当事人履行购房合同。由于购房合同违约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避免承担违约金,都尽量按照房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

2、补偿无过错一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补偿性”特征,就决定了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得到超过实际损失的利益。

二、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

在回答“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之前,先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违约金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回答是,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过分高的约定房产合同违约金。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过高。如果购房合同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会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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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违约金一般如何规定,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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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房屋是凶宅能否解除合同,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买到房屋是凶宅能否解除合同 买到凶宅买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约,可以要求退房。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卖房者如果为了将房屋卖出或卖高价而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但购房者明知是“凶宅”而购买的除外。 合同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原则上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注意的是,那些有捕风捉影的“鬼屋”之说,或曾发生因溺亡、触电、失火、煤气中毒等意外事件而致人死亡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其为“凶宅”。 那些完全凭主观臆断就以“凶宅”诉诸法院的,像认为住进后常做噩梦、家人生意倒闭等,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

房屋贷款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是什么呢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贷款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是什么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贷款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是什么呢 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财产分割相关规定如下:即当房产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为双方共同出资还贷时,即使产权证上有任何一方的名字出现,该房屋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资产。 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这些房产将依据夫妻双方的共有权利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具体的分割方案则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来决定。

大套手续可以过户吗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大套手续可以过户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大套手续不可以过户。 大套手续指的是改车架子号、发动机号、十七位编码就大套和别人的车的型号一样把别人的手续做全。 正常情况下过户的过户手续卖方需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等到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揭阳修建房子维权程序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揭阳修建房子维权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维权程序通常涉及多个法律环节,以下是一般性的规定: 1、当面临征地时,你应当确保充分了解征地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与征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2、如果你对征地有异议,可以尝试与征地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3、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中,你需要详细陈述征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4、如果申诉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你可以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征地维权过程中,建议你保留好所有与征地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被执行人拍卖房子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张霄璠律师44分钟前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拍卖的房子确实存在优先购买权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遵循法律程序,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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