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工程建筑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 > 工程停工几年后解除合同

工程停工几年后解除合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5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进行工程建设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要按合同约定,创造施工条件给承包人,而承包人要按约定期限完成工程建设,那么工程停工多少年后解除合同?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程停工几年后解除合同

工程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违约而无法开工,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需要等到停工多少年,就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工程停工损失如何计算

停工损失是由于停工超过规定期限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等。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机上人工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房工程停工后,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一方违约,造成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就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不需要等到停工多少后才解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工程停工多久可以进行索赔
工程停工后合同是否有效
工程停工费用索赔多久可以索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特邀律师:
  • 施工合同里含设计费合理吗

    2024-05-19168 人看过

    各方需对此做好充分研究和沟通,就设计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的具体步骤和方式等事宜进行详尽的明确约定,以此来达到有效预防、避免因设计费用争议给后续各项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目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工程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19 人,获好评率 100%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家周有苏,具有良好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学基础。现执业超过10年,在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控告与辩护、建...

  • 工程抵款房能买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4-05-19199 人看过

    抵工程款的房子能买,建筑商出卖抵押房屋符合法律规定,一般不会发生产权纠纷。只是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注意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只要手续齐全,也不会出现意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施工合同就是总承包合同吗

    2024-05-17113 人看过

    总包合同并非仅仅指的是施工合同。实际上,总包合同乃是发包方将整体性的施工项目,委托给了那些持有相关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再由这些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其自身的名义和信誉为建设方提供全面而完整的施工任务的一种约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抵工程款的房子能买吗

    2024-05-17104 人看过

    对于工程抵款房的买卖行为,虽然可行,但务必保持审慎态度。这种类型的房屋所蕴含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开发商是否因资金短缺而无法顺利进行房地产开发进程。若出现此类情况,那么购房者必定会遭致巨大的经济损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2024-05-17144 人看过

    当然,若在等到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商签订的前序物业服务协议规定的服务期终止之前,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行选择并与新的物业服务提供者签订了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原有前序物业服务合同将自动宣告终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索赔,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关于建筑工程延期交付如何索赔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

  •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写法:写明双方之间的基本信息;应写明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签字,盖章,写明签订日期。 关于私人承包工程合同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验收完成后结算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在28天内进行结算。......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基础质量等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关于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关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款难结的办法: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关于工程款难结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关于单位工程质量谁来验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 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范围: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 建(构)筑物抗震鉴定; 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 民房检测鉴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工程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所需的证据种类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所需的证据种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所需的证据种类 根据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当事人在对其诉讼请求进行论述和辩护时,有责任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以支持其论点。 然而,对于那些当事人或其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因为某些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其无法亲自收集的证据,亦或是法官出于审理案件的需要而认为需要收集的证据,法院有权进行相关的调查与收集工作。 为了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证据搜集: 证据的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由当事人陈述产生的证据; (2)通过文字载体记录下来的证据——即书证; (3)物的样本——即物证; (4)以音像制品为载体的信息——即视听资料; (5)数码形式存在的信息——即电子数据; (6)直接听取他人描述成为证据的方式——即证人证言; (7)经专业人士鉴定得出结论的报告——即鉴定意见;以及 (8)对现场实地情况的记录——即勘验笔录。

海南修建房子维权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海南修建房子维权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维权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信息公开: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信息,以判断拆迁行为的合法性。 3 委托专业律师:征地拆迁维权涉及多个复杂的程序,每个程序都很重要。 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维权需要将多个程序进行组合,多管齐下,以此推动案件的进展。 4 启动法律程序:在被拆迁人委托律师后,律师会指导被拆迁人启动法律程序,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获得合理补偿:通常在提起法律程序后,拆迁方会主动找被拆迁人沟通补偿事宜,如果补偿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

淮北修建房子诉讼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淮北修建房子诉讼程序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 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二)受理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三)送达与执行 1.送达 送达的方式及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2.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 但有时当事人由于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而不予履行,此时强制执行就成为必要,否则,行政复议的国家权威性就无从树立。

我去维修缝纫机取时看调包了怎么办呀?

任浩浴律师1小时前回复:

你好,有类似的处理案例,发给你参考,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可以针对性的解答,如何联系你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